2019招远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8-22 16:05:39

 

2019招远中考政策方案

各镇初级中学、局直属初中、普通高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烟台市教育局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烟教发〔2019〕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的实际,提出我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思路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为总体目标,在保持我市考试和招生录取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结合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等现实要求,积极探索考试科目的等级评价,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我市实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二、招生计划管理 

201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为4154人,在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前提下,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

在充分考虑各普通高中资源状况、招生能力和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上,确定2019年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报烟台市教育局批准后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和学校自主特长招生两类,其中,自主特长招生数量不高于招生计划的5%。各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普通高中的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考试报名

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为具有招远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所有具有招远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在5月10日至13日报名。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凡具招远市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在招生录取时与我市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导、阻碍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全市学生统一在7月10日至11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网上填报志愿。

四、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名,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有关学业水平考试详细内容见《招远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附件1)。

(二)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对学生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评定,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参考。开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教育和体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

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招远市2019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附件2)的有关要求制定科学、详细的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各初中学校要于5月27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并将《招远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汇总表》报送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基础教育科将把自主特长招生录取学生的《招远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表》转给相关高中学校。

(三)建立和完善初中学生成长档案。各初中学校要从学生入学起为每个学生建立统一的成长档案(《招远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严格规范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认定和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五、招生录取 

今年,我市继续由烟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并使用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实行分批次依次录取。

(一)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成绩。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的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各高中学校要重视并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管理和使用,认真落实评价结果进入招生录取。

(二)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组织实施,按招远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意见进行。统招生计划按照我市“一评二挂”方案将指标100%分配到各初中。

(三)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特长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申请自主特长招生。各公办普通高中的自主特长招生方案由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审核工作于5月17日前完成。审核通过的学校具备自主特长招生资格,烟台市教育局下达自主特长招生计划。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远市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录取办法》(附件3)规定和学校自主特长招生方案进行自主特长招生录取。

(四)规范特长加分和优惠政策。2019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继续实施优惠政策,优惠办法见《招远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优惠办法》(附件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要求,清理规范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我市自今年开始取消音体美特长、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

(五)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凭有效的办学许可和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学规模内申报招生计划,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其招生简章广告应依法报审批机关备案。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广告、公示栏予以注明,严禁收费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收取费用应出具发票等法定票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强行集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0人。民办普通高中如果计划招收省内市外学生,须于6月17日前,将学校分市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宣传等报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省厅统一协调,与生源地市教育局进行充分对接后方可招生。

(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各学校要支持和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

(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职业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多次录取等形式,建立灵活多样的招生模式。招生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完善并简化招生工作程序,全方位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服务。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到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        

(八)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今年,学生考试报名、分数查询、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继续使用全市统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中等职业学校可在规定批次时间内采用多种方式录取)。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统一要求组织学校和学生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安排见《招远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日程》(附件6)。

(九)组织实施。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组织实施。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教育和体育局职成教科组织实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形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教育和体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长、纪检监察负责人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附件5),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和社会信誉。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顺利实施,不断完善包括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工作机制。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特长招生、初中学校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要实行公示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各相关单位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多级考试信息管理与通讯网络,切实加强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规范管理、严格管理,确保考试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三)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财字〔2016〕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厅办字〔2014〕2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切实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以及发布虚拟招生简章或广告、提前招生或采取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重奖优胜学生、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等手段抢拉生源的不正当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对违规学校、相关责任人及违规学生给予严肃处理。今年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继续纳入烟台市高中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

今年,烟台市获批“山东省体育专项特色高级中学”称号的10所普通高中,可在自主特长招生中,面向烟台市全市范围招收获批项目的具有体育专项特长学生;在烟台二中试点面向烟台市招收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 


烟台市获批“山东省体育专项特色高级中学”的学校及项目

学校

特色项目

烟台第二中学

足球、游泳、乒乓球

烟台第三中学

排球

牟平第一中学

篮球

山东省福山第一中学

健美操

烟台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

足球

莱阳市第一中学

乒乓球

莱阳市第九中学

田径

山东省龙口第一中学

田径

莱州市第一中学

篮球

莱州市第六中学

武术


(四)严格遵守工作日程。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招远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日程》(附件6)做好各项工作,保障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宣传。要重视并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会、招生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充分尊重群众、学生的政策知情权,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七、有关规定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通知书由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印制发放,各高中不得擅自印发入学通知书。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录取通知书由教育和体育局、学校联合发放。

(二)新生报到。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拒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籍建立。高一新生统招生学籍建立全部以教育和体育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自主特长招生的学籍建立要严格按照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四)严格控制班额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根据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要求,招生结束后,普通高中的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附件:附件1 招远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招远市2019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docx

             附件3 招远市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录取办法.docx

             附件4 招远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优惠办法.docx

             附件5 招远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6 招远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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