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信阳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9-11-1 20:44:45

2020信阳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系统全程监管,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发档,招生学校审查确认,县区教体局审核把关,市中招办审定批准的录取程序进行。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县区中招办务于 7 月 5 日前将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中招办。
     2.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3.分配生录取原则。分配生的录取必须在批次志愿录取时一次性招录完毕,并且只针对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个别学校完不成而剩余的分配生计划调剂录取。
     4.同分录取原则。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首先录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其次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还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批次
     1、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12 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14 日。
     第三批次:省教育厅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17 日。
     2、我市招生录取工作拟安排如下: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信阳高级中学录取报有本校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没有完成计划,则从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中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20—21 日。其他学校(含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22 日至 7 月25日。
     第二批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 7月26 日至 7 月 29 日。
     第三批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30 日至 7 月 31 日。 
    (三)录取有关要求
    1、6 月 12 日到 6 月 18 日,各县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6 月 19 日,由各县区汇总上报志愿盘。学生志愿分省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每个批次实行三个平行志愿,其他批次实行二个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志愿需经考生和考生家长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录取学校应按市中招办发放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根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从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再到第三志愿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进行退档。
    3、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信息平台监管下进行,各县区和普通高中录取学校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先后批次录取,并向考生发放全市统一印制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
    4、考生征求志愿安排在 8 月 5 日进行,各县区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制订征求志愿方案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教体局中招办,未被录取考生在征求志愿时可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 。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 8 月 20 日之前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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