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1-13 16:10:36
旬阳县 2019 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安康市教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59 号)及我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全县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 2019 年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计划。2019 年全县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 2100 人,具体到校计划为:旬阳中学 800 人;旬阳第二中学800 人;蜀河中学 300 人;赵湾中学 200 人。
(二)职业中学计划。2019 年全县下达县职业中学招生计划共 1000 人,春季已完成招生计划 816 人,秋季应完成招生计划 184 人。职业中学继续按照 2013 年与旬阳中学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面向全县招收普高班新生 200 人。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依据
(一)2019 年招生计划。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
(三)全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招生 计划数(2100 人)的 115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将全县所有参加中考学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取第 2415 名的分数作为全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含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由县招生考试工作站统一转换成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后,提交招生学校。
(五)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初中学校提供)。
(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结果(初中学校提供)。
(七)根据《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 号),对各类不同优待对象按照录取分值 10、5 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根据《旬阳县“计生惠民绿色行动”实施方案》(旬 办发[2013]35 号)相关规定,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实行同等条件下降低 5 分录取。
为保证各高中学校有充分依据录取每一名高中新生,各初 中学校必须按要求,给每名有意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建 立《高中新生录取档案袋》,并于 7 月 5 日前送交本考区的高中学校。
四、录取办法
招生学校首先按照 2019 年招生计划,并依据毕业生的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结果、 升学志愿、全县最低录取控制线等条件确定招生录取分数线。再按照学区内所有有升学志愿学生毕业学业成绩由高到低一次录满,不留空额。学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结果为 D 档的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 D 档的普通高中、职业中学都不予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批录取:旬阳中学和旬阳第二中学面向全县共录取1600 人。其具体方法是:依据全县初中学生毕业考试成绩,旬阳中学按照 1,3,5…奇数名次(若总分相同,顺次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成绩进行排序,下同)依次录取800 人,旬阳第二中学按照2,4,6…偶数名次依次录取800 人。新生录取确定后,两校之间不得互换学生,不得相互转学。
第二批录取:蜀河中学、赵湾中学和旬中党家坝校区按招生计划等录取依据进行录取。其具体方法是:先根据全县参加中 考学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依据全县最低录取控 制线及学生升学志愿、各校计划数等条件,以校为单位分别面向 本考区和有志愿的外考区学生(旬中党家坝校区录取主要对象为 旬阳中学考区和神河中学考区学生)进行录取。在全县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上,蜀河中学和赵湾中学可按招生计划数的 120控制录取人数(即:蜀河中学控制在 360 人以内,赵湾中学控制在240 人以内),旬中党家坝校区录取只限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作人数限制。
鼓励旬阳中学考区和神河中学考区毕业生选择蜀河中学、 赵湾中学填报升学志愿。蜀河中学、赵湾中学和旬中党家坝校区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申请相互转学,但均不得转入旬阳中学和 旬阳第二中学。
第三批录取:县职中录取。县职中在四所高中(含旬中党家坝校区)录取结束后,将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为专业班学生。
各校各批次录取的学生确定后,由县招生考试工作站打印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县局印章,分送市教体局、 县教体科局和各招生学校存档。各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花名册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普通高中招生除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实行同等条件下降低 5 分录取”等政策而补录新生外,一律不再补充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严格按照录取花名册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须经县局审核并加盖“旬阳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专用章”,杜绝向外校已录取学生或下延分数线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做法。
(二)旬阳中学招录党家坝校区的学生,由旬阳中学会同县 职中组织录取,由旬中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所录取的学生要按 学生意愿建立学籍,愿就读普通高中班的,由旬阳中学负责建立 学籍;愿就读职中专业班的,由县职中负责建立学籍,但不得转 班到旬中校本部就读。开学报名和教育教学活动组织等其他相关 事宜按照 2013 年旬阳中学与县职业中学签订的协议落实。
(三)各校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全县招生秩序,严格执行凭 本校《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手续,不得接纳县内外校录取 的学生报名。对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 续取得学籍。严禁各校用不正当手段互争生源,严禁直接录取未在我县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私自招录借读生和择校生。
(四)各普通高中学校和县职业中学要切实加强招生宣传工 作,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后,要抢抓有利时机,主动开展新生 家访或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宣传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办 学成效,县职中还要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 导,增强家长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确保各校所录取学生秋季学 期全部入学就读。
(五)各高中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招录和设编体艺特长生 班,并于 7 月 10 日前将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体艺特长生招录
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 5)及编班方案报县局审定。计划招录设编体艺特长生班的学校,要提前按有关规定制定教学 计划,确保新生入学入班后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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