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莆田中考加分照顾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19-12-29 14:11:57

照顾加分办法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以下几类学生照顾加分中考办法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分加5分。

  (2)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的考生,投档分加6分;农村双农民二女户的考生,投档分加3分。

  (3)因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勇士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10分;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以及市级表彰一等奖以上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5分;获得市级表彰二、三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3分。

  (4)军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补充协议(闽政联〔2017〕1号)和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若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的照顾加分政策时,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取其中最高分值的项目进行投档分加分,不进行累加计分。照顾对象申报办理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照顾录取申请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或向初中就读学校领取。

  (5)获体育与健康免考并持残疾证的考生,体育与健康成绩按21分计入总分;获体育与健康免考但无残疾证的考生,体育与健康成绩按15分计入总分。

2020莆田中考加分照顾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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