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滁州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0-5-10 22:05:24

2020滁州中考政策方案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16〕8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20〕12号)等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文化课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判标准、统一结果运用的原则,确定考试范围和考题数量。体育与健康考试从我市公布的7项考试项目中(长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一分钟跳绳),由学生自主选择其中2项进行考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自2020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制定和发布考试大纲。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13个。其中,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包含听力20分)、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含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八年级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考试)。
     2.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纳入计分的有8个科目,总分760分。具体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体育与健康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80分(含实验操作成绩10分)、化学50分(含实验操作成绩10分)。
     3.按照《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市2018年入学的初中学生在2021年参加中考时,初二的地理、生物科目考试成绩纳入中考录取分数”。具体实施办法为:笔试原始卷面分值为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两科原始卷面成绩合计后按50%纳入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分,生物学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0分,成绩计入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分。
     4.仍采取现行办法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的有3个科目,具体为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以等级方式呈现。
    三、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地理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方式,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外语科目2020年起只提供答题卡,将不再提供答题卷;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实行纸笔开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要求。听力残障学生,在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后外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外语考试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外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确定。
     四、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表:
          
      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
      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18-24日,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自5月25日开始,至6月10日前结束,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自6月5日开始,至6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六个县(市)自行组织确定,市直学校和两区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确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要求。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统筹管理,市教体局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同级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据市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和实验操作考试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考试期间应急处置预案,报同级招生委员会审定,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方案、预案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经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及时向社会公布。
      2.加强考务管理,规范考试秩序。各地要加强对考点和考场设置工作的统筹领导,规范考试组织程序;要加大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力度,力争标准化考场全覆盖。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要完善保密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平稳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地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安排学生提前离校,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4.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协同合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督促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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