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6-8 20:25:21
2020武夷山中考政策方案
2020年武夷山市初中毕业考试和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武夷山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报 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户籍或学籍在武夷山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户籍在武夷山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的在校生。
2.被职业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
3.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年限未满者。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中考报名系统(http://npzk.np.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由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组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2020年南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亲自签名以示负责。
2. 社会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招生办安排下进行网上报名。
3. 考生报名须按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
4. 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考生学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学校。
四、报名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附复印件)。
2.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本人初中毕业证书。
3.部分考生报名时还应具备以下材料:
⑴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
⑵初中阶段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毕业生,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的学籍变动证明材料;
⑶享受本细则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0〕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文件规定,经南平市招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南平一中(含自主招生、足球特长生招生)、建瓯一中(中澳班)、南平市高级中学(美术特长生)、武夷山二中(日语班)、南平八中(含体育特长生)、顺昌金桥学校、建瓯市芝华中学、建阳外国语学校面向南平市招生,其它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严禁考生报考本设区市以外的高中学校。
2.报名确认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方便考生报考,并组织专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
3.所有考生需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通讯方式变化没及时更正造成无法联系、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4.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人的责任。
5.五年制高职面试、体检标准等具体规定按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凡报考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的考生,均按规定到市招生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结论交市招生办,凡无体检的考生不得录取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
第二部分 考试与考查
一、考试、考查的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7个学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2个学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因受疫情影响,经综合研判并报南平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南平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
2.动手操作考查科目: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时间安排10分钟,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查由教研室负责。2021年起,物理、化学、生物3科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考试的形式、方法、时长,由南平教育局局根据不同科目的性质特点确定,我市制订测试方案并报南平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个科目由南平市教育局根据省厅颁布的学科考试指导意见提出要求,我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我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南平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考试实行校际交叉监考,我市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3.各学科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二、考试时间安排
1.2020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7月18日~20日举行,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7月18日 |
语文(8:30—10:30) |
数学(15:00—17:00) |
7月19日 |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45) |
英语(15:00—17:00) |
7月20日 |
历史(8:30—9:30) 道德与法治(10:15—11:45) |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考试安排省上如有调整,依省厅通知执行。
三、考点设置
全市共设立3个中考考点,分别是武夷山一中考点、武夷山市二中考点及武夷山市三中考点。
第三部分 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
1.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28日上午8时~6月30日下午6时,逾期不再受理。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网上志愿补报时间在8月中下旬高职录取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同批次学校录取。放弃高中录取的考生,如需参加职业学校录取,须于高中录取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招生办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由市招生办在高中录取一周内,统一向南平市教育局基教中心上报放弃录取名单。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补报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志愿;放弃五年制高职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补录。民办高中学校须于8月底前将补录名单上报南平市教育局基教中心审核、办理。
二、志愿设置
1.提前批:南平一中武夷新区高中部及我市经审批允许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学校列入提前批。
2.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武夷山一中或具有定向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第三志愿至第八志愿填报武夷山市二中和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学校。
3.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
4.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六个志愿。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高中志愿与中职志愿两类进行填报。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报其他高中学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录取。
2.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由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3.凡报考需通过面试录取职业院校和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在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面试)志愿栏或在第三批中职学校第一志愿栏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上所填报的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志向和意愿的唯一信息,须确保学校和专业代码选择准确无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第四部分 面试与体检
一、凡报考需面试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二、凡报考招生计划中有注明需体检的学校、专业应根据当地招生办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市招生办将考生体检表收集并于7月20日前上交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五部分 政策照顾
一、下列应届考生享受3分照顾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
二、下列应届考生享受6分照顾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台商子女(还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地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3.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事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的子女。
四、下列应届考生享受9分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
2.驻军部队军人子女。
3.在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5. 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工作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退休的公办教职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
五、下列应届考生享受27分照顾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的子女。
六、下列应届考生享受50分照顾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含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的军人的子女)。
七、凡报考职业类院校,在录取职业类院校时可享受加19分照顾
考生不需填“注意录取”表;往届生可享受本条政策照顾。
八、照顾政策说明
1.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以量化方式计入总分。
2.考生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报考职业类院校可享受加19分照顾”规定除外)。
3.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考生(“照顾政策”第七项除外),必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提供相关原始证明,并在学校公示;经我市有关行政部门确认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前送达所在的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享受中考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驻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理。
4.“注意录取”考生资格审核由市招生办负责,并于7月10日前将“注意录取”花名册报送南平市教育考试中心复核备案,有关证明材料由审核部门备存。
5.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报考职业院校的除外),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25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
第六部分 建 档
一、应届生档案
1.考生志愿表(电子文档);
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日常表现、成长记录袋等原始资料必须在6月下旬上交市招生办;
3.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应具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4.初中阶段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附有经教育局学籍部门审查核定的学生学籍变动证明;
5.肝功表或体检表(报考有要求体检相关项目的学校、专业的考生)。
二、往届生(含同等学历)档案
考生志愿表。
第七部分 录 取
一、第一批 普通高中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先后录取。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2.按照《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0〕4号)、《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 6号)各县(市、区)关于“严格按本县域普职比1:1的要求,确定每所高中的招生计划”和“班生额均不得超过50人”的要求,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1320人。 其中:一中统招生计划580人(含实验班50人),定向生计划290人,共12个班;二中统招生计划人600人,含体育特长生20名,共12个班,如果体育特长生未招满,剩余名额按中考分数高低予以补录。建阳外国语学校在我市招生计划 20人,顺昌金桥学校在我市招生计划100人,建瓯芝华学校在我市招生计划20人 。
3.经南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武夷山一中面向武夷山市招生实验班50人。
4.经南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武夷山二中(日语班)向南平市招生30人。
5.经武夷山市招委会研究决定,武夷山二中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20名。
(二)录取条件
1.一中高中统招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成绩等级均在B级以上(含B级)。
2.一中高中定向生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中有四科成绩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一科在C级以上(含C级)。
3.二中高中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中有二科成绩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三科C级以上(含C级)。
(三)录取办法
1、在具备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学生填报的志愿(平行志愿),以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等级加分;政策照顾加分)及物理按卷面原始分的90%记载、化学按卷面原始分数的60%记载,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0〕4号)、《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 6号)等有关高中招生规定要求,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20分,各高中校招生计划若未完成,不予补录。公办高中学校只能录取在本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录取未在本地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的学生,也不允许招收线下生。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生源,学籍不允许寄存到其它高中学校。否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中考录取时,等级学科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考试成绩达到A级的考生,每学科给予5分的奖励,B级的给予2分的奖励,纳入投档分。因受疫情影响,经综合研判并经南平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取消,以5分满分记入投档分。
3.非南平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经我市教育局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在就读学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没有取得经我市教育局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4.农村生育一女并已绝育的家庭女孩录取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减免学费。
5.录取过程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如最低分数并列且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学科成绩高的考生;⑦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四)中考学科分值、等级记录方式
等级学科奖励办法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 6号)文件精神执行。
2020年中考中招录取总分分值为625分。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3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记载。
2.物理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90%记载;化学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60%记载。
3. 2020年应届生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4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实行等级奖励计分(即A级加5分、B级加2分),原始分不公布。等级奖励分最高总分分值20分,缺考或考试成绩原始分为0分的不记等级。八年级中考的地理、生物2个科目成绩,各按卷面原始分数30%计入2021年中招录取总分。
4. 2020年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5分,等级均评定为A级,按5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5.2020年按等级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的文化科目,卷面原始分与等级的折算办法如下:
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为A级;
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为B级;
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C级;
60分以下为D级。
各科目A级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20%,若达不到20%,则下调至达到20%止;B级(含B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45%,若达不到45%,则下调至达到45%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80%,若达不到80%,则下调至达到80%止。
2021年起,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 A、B、C、D、E,不再实行等级奖励计分。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 35%,D、E等级共20%;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
6. 2020年参加地理、生物2个科目考试的八年级学生,等级按照2021年的五个等级记载。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因故并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往届生,及转学、复学或回原籍报考以及由省外转入等原因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科目统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参加今年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7.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8.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5个科目考试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核分或核等级,但不查卷。
8.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各校要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基{2019}39号),将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9.二中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
凡学籍在我市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体育方面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可由本人及监护人提出申请,向二中报名,在二中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市教育局公示栏和二中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测试与录取全过程接受武夷山市教育局监督。凡特长生在报名、测试及录取工作中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体育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年度南平市中考第15000名学生的中考成绩。
(五)定向生招生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上级文件要求,实施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
1.定向生计划
从一中招生计划中划出50%的名额(人)作为定向生指标。
2.定向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6号),2020年定向生录取最低降分分值为35分。若生源不足最低分值可下调到45分。如仍未招满,不再补录。
3.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
按各校享受定向生资格的中考应届报考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择优录取。
4.剩余定向生名额的使用
农村学校(含星村中学、兴田中学、五夫朱子学校、上梅中学、吴屯中学、岚谷中学、洋庄老区学校,下同)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农村七所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农村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城区学校(含一中、二中、三中、武夷中学,下同)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城区四所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城区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分别统筹后仍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全市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全市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符合下列条件的享受定向生资格
考生户籍必须在武夷山市辖区范围内,小升初没有享受政策照顾,非体育“二集中”的考生。
城区户籍学生:(1)户籍在城区,一中、二中、三中初一的入学新生(小升初的政策照顾生除外)分别在所在学校连续读满三年,期间没有转学或寄读(即指转学或寄读在外县市学校的考生不享受定向生待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户籍在城区(崇安街道、新丰街道、茶场正式职工子女)通过补录(随机派位)到一中或二中,且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本市城区户籍(含武夷街道)的学生在本市乡镇初中学校就读且连续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乡镇户籍学生:(1)学籍在本市乡镇的考生,在乡镇同一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本市乡镇户籍的学生在三中或武夷中学就读,学籍在三中或武夷中学并且读满完整三年的;
(3)因建设东溪水库,吴屯乡双溪(旸角)村和小寺村的小冲、程墩、岚汤3个村民小组的库区移民子女安排到三中就读,在三中享受定向生资格。
6.从2018年开始,本市乡镇和武夷街道户籍的初一入学新生到三中就读,以及本市乡镇户籍的初一入学新生到武夷中学就读,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7.城区户籍新生入学后,在初中阶段,监护人在被监护人初中毕业前,买卖、转让其房产或迁移被监护人户口,将取消被监护人中考定向生资格。
8.定向生资格确认、审核工作
定向生资格确认和审核工作由各学校班主任、年段长、教务主任具体操作并负责把关,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各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对定向生资格进行审核认定,要求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两周,无疑义后上报市招生办审批。
(六)注意事项
1.一中、二中严格按招生计划及学生志愿录取新生,学生录取后不得再次进行择校。
2.对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教育局一律不予承认学籍,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第二批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高职,体育、艺术类院校)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按中考投档分的60%(即360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即216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录取办法若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相悖,则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一式四份,经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审批盖章后,由招生学校将其中两份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核盖录取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三、第三批 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院校)
从2020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一律采取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在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结束后,按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优先录取。集中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再组织实施网上补报名录取的办法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春、秋季两次录取审批,春季录取审批时间截止5月20日,秋季录取审批时间截止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一式三份,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南平市教育局高职科、招生学校各存档一份,录取名册加盖南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各校要认真学习《武夷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武夷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微信、家校通、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特别是各校初三年级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让家长知晓《武夷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致家长一封信》回执要有家长签名,并由学校收回留存,以备检查。
本细则解释权归武夷山市招生委员会,未尽事宜,提交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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