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沂中考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0-6-12 13:52:14

2020新沂中考加分政策

八、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技工学校技师班的招生。

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高技能人才班的招生。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招生。

第一、二批次学校志愿在中考前填报,第三批次学校志愿在第一、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面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志愿。

九、录取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7月1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生源学校汇总后报市招办,由市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军人子女照顾加分由徐州军分区政治部、双拥办审核汇总后报市招办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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