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阳江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3-30 11:22:44

2021阳江中考政策方案

 
特 急 阳教招〔2021〕2 号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我市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一项考试,
是一项关系建设公平、诚信社会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考试”),确保广大初中毕业生通过公平、公正的考试和招生录取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1) 具有本市学籍且有广东省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我省户籍(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具有阳江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以 2021 年 3 月 25 日为准)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
(3) 具有本市学籍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 在校高中生(指在校普通高中、职中、技校学生)不得报考。
2.考生原则上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也可回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办理报名。考生报名时,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本人户口登记卡上的姓名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非我省户籍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报名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阳江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阳府办〔2013〕12 号)执行,并须填交《阳江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2)。在外地就读的阳江户籍初中毕业生,如要报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参加我市中招考试。对不符合我市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及早回原籍参加中考。
3.为了实现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的目标,各中学要按照广东省初中毕业生信息管理(中招平台)统一数据标准要求,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表在阳江市中招考试管理平台中下载),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并摄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报名时间为 3 月25 日—4 月1 日。为了避免报名系统出现拥堵的情况,各县(市、区)的考生须按照对应县(市、区)的网址进入中招考试管理平台。各县(市、区)进入阳江市中招考试管理平台的网址如下:江城区、阳东区、海陵区、高新区考生入口: http://219.129.189.243:7002/yjzk2021/,阳春市、阳西县考生入口: http://219.129.189.249:7002/yjzk2021/
4.由于正常转学、复学或从外市回乡报考的应届毕业生情况较为特殊,各报名点要核实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汇总后上报市招生办统一处理。外省、市的生物学、地理成绩我市不予承认,没有我市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科成绩的考生一律要参加 2021 年八年级的该两科考试。
5. 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须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科目 10 元标准缴交(英语科按一个科目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违者将严肃查处。
(二)考试安排
1.中招考试英语听力考试安排在 6 月 28 日上午与英语文化课考试同时举行。各县(市、区)要在 5 月底前认真组织考点检查和考试设备验收工作,完善相关的考试制度和设施,做好英语听力考试实施方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点要坚决撤并。
2.体育考试安排在 4 月 12 日—5 月 12 日举行。体育考试按照《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 2019—2021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阳教招〔2019〕4 号)和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 2021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教招〔2020〕27 号)执行,各县(市、区)4 月 7 日前要认真做好考点设置和考试场地验收工作。各考点要加大监控力度,设置监控系统,确保考试平安、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3.文化课考试安排在 6 月 26 日—28 日举行。中招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按《阳江市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另文下发)执行,力求实现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考务工作无差错、考风考纪无重大违纪案件、广大考生和家长满意的管理目标。
4.自主招生和艺体生招生考试
有条件的普通高中经批准可开展自主招生,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 10%以内。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凡报考我市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单独组织的自主招生(含艺体生术科招生)考试,具体招生考试办法详见自主招生学校制定的自主招生(含艺体生术科招生)考试方案。
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含艺体生术科招生)考试方案须于 4 月 16 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复同意后,再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制定辖区内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含艺体生术科招生)考试方案,于 5 月 21 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自主招生(含艺体生术科招生)考试必须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八年级生物学、地理;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
考试时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各 60 分钟,九年级语文 120 分钟,数学、英语各 90 分钟,物理、历史各 80 分钟,化学、道德与法治各 60 分钟。(详见附件1)
(四)计分办法
文化科考试各科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命题试卷,根据《阳江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阳江市初中阶段毕业水平考试学科分值的通知》(阳教招〔2016〕15 号)文规定,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为 120 分(其中英语卷面满分为 90 分,英语听力考试满分为 30 分);物理、化学每科 80 分,政治 60 分,历史、地理、生物学每科 40 分。体育考试满分 56 分,总分 756 分。
(五)评卷及查分工作
全市统一集中采用计算机辅助评卷。评卷工作于 6 月 28 日 —7 月 3 日进行。各县(市、区)要大力支持评卷工作,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评卷工作,评卷结束并复核好成绩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成绩。考生申请查分时间为公布成绩后的第一天,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申请。
二、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省属普通高中、五年一贯制高职高专、省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市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下达;以上招生计划将另文通知及在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学校要从巩固普及目标和优化普职比例的大局出发,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公布成绩后的两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须查分的考生先按第一次公布的成绩填报志愿,如查分后成绩有更改的可在核实成绩后的当天重新填报志愿。
2.各地各学校要保障初中毕业生自主、公平的权利,正确指引学生填报志愿。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制止恶性竞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考生知情权,隐瞒省(部)属跨市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生源计划;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考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遏制、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违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三)录取办法另文规定。
为了规范中考指标生的录取,凡是初中三年有转校的考生不能享受指标生录取政策。
三、其他事项
(一) 农垦系统学校的中考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管理,
阳江市实验学校、阳江职院附属实验学校、阳江职院附属学校、阳江市一问学校和阳江市体育运动学校的中考工作纳入江城区管理,广东两阳中学附属实验学校的中考工作纳入阳东区管理。
(二) 初中毕业班要完成教学计划,不得提前结束非统一考
试科目课程。(三)要认真做好中招工作政策实施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和中招工作中突发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时做好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安顺利。
(四)本通知下发以后,如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对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不同规定的,以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各科考试时间表
2.阳江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阳江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各科考试时间表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 月 26 日
(星期六) 上午 08:30—09:30 60 分钟 地理(初二)
  10:20—11:20 60 分钟 生物学(初二)
 下午 15:00—17:00 120 分钟 语文
6 月 27 日
(星期日) 上午 08:30—10:00 90 分钟 数学
  10:50—11:50 60 分钟 道德与法治
 下午 15:00—16:20 80 分钟 物理
6 月 28 日
(星期一) 上午 08:30—10:00 90 分钟 英语
  10:50—11:50 60 分钟 化学
 下午 15:00—16:20 80 分钟 历史
附件2
阳江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考生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户口所在地省市  地址 
考生现在居住我市县区  住址 
简历 起止日期 就读学校 学籍所在地
 初一   
 初二   
 初三   
父母情况 父亲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现在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现在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由考生、父母本人填写)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社保审核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医保审核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意见 稳定住所审核
县(市、区)住建局意见 居住证审核
县(市、区)公安局意见 学籍审核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考生提供以下材料给相关部门审核①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②住所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或居住证)③务工证明(在城镇务工购买社保、医保、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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