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4-4 20:27:13
2021株洲中考政策方案
今年中考什么时候考?怎么考?初中毕业标准是什么?高中录取怎样进行?
近日,株洲市教育局印发《株洲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小编为你划重点!
考试科目及分值
九年级参加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等。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由学生工作科组织实施,体育中考成绩实得分纳入录取总分计分,同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进行毕业积分,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维度进行毕业积分。
八年级参加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生物、地理两科。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卷面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听力3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科目卷面分均为 100 分,体育科目为 50 分。
九年级参加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等。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由学生工作科组织实施,体育中考成绩实得分纳入录取总分计分,同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进行毕业积分,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维度进行毕业积分。
八年级参加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生物、地理两科。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卷面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听力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科目卷面分均为100分,体育科目为50分。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九年级考查科目包括物理和化学实验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能力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考查等。八年级考查科目包括生物实验考查,信息技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能力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考查方案见附件 4,理化生实验考查方案见附件 5,信息技术考查方案见附件 6。
各学科考查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城区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英语口语能力考查,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考查成绩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毕业积分(具体要求见《株洲市 2021 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毕业和升学运用情况统一以等第方式和赋分之后的分数进行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文化学科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每个学科按区域(城市五区、渌口区、各县市)参考总人数,按比例用 A、B、C、D、E、F 六个等第表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占 25%、32%、24%、10%、8%、1%。其中,(1) 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的对外发布的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综合Ⅱ(含物理、化学)5 个科目呈现,具体赋分办法见《株洲市 2021 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2)确定补考科目的成绩,以单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分别呈现。对于成绩位于后 1%的学科,若学科成绩高于或等于该科总分的 60%,其等第确定为 E 等,不再计为 F 等。确定为 F 等的,该科为不合初中学业水平书面考试、学科考查成绩均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
全市 7 月 2 日前公布成绩。考生可关注微信“株洲教育”查询成绩,还可通过输入学号和考号在株洲教育网上查询成绩。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湘微教育”,选择“株洲市中考成绩查询(2021年)”,输入“考号或身份证号码或市平台学籍号”和“学生姓名”进行查询。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生毕业依据之一。学生有一科以上(含一科)为 F 等且补考后仍不合格,不能毕业。未达到毕业标准但修满规定修业年限者,发初中结业证书。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出范围跨区域招生,四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所属行政区域内招生,渌口区按计划面向城市六区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到本市辖区内各县市和渌口区招生。
(二)已获得办学许可证且招生计划被审批通过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招生。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2021 年株洲市普通高中继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政策,招生类别有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文化生招生四类。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特长生、推荐生和自主招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在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中,给予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8%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自主招生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 6 月 23 日。自主招生的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到本市辖区内各县市和渌口区招生,所有的招生工作必须依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招生纪律
优质普通高中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 50%,均衡分配到招生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凡在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有资格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能填一个指标生志愿,设立指标生录取批次,实行网上录取,网上公布结果。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提出“体育艺术专业生”(包括体育、艺术两大类)招生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0%。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色项目学校,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 15%。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 40% 。具体招生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报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文化生招生采用“学业等第入围,学科成绩排序”的方式录取。
1.“学业等第入围”。
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综合Ⅱ(含物理、化学)等学科按比例划等。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三门学科,按照原始成绩分别单独划等;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与生物等四门学科合并为综合Ⅰ(原始总分为 400 分),按四科实得原始总分划等;物理、化学合并为综合Ⅱ(原始总分为 200 分),按两科实得原始总分划等。每个学科按参考总人数,按比例用 A、B、C、D、E、F六个等第表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占 25%、32%、24%、10%、8%、1%。学业等第入围是指:考生学业等第达到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入围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学业等第基本要求是指在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五个学科中,每一个学科的等第都必须在 D 等及以上 。
2.“学科成绩排序”。
学科成绩总分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体育与健康。
学科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原始总分为 450 分,体育与健康原始分为 50 分,均以实得原始分计分。综合Ⅰ和综合Ⅱ,采用赋分制,以实得原始总分进行排序赋分;综合Ⅰ最高赋分为 200 分,最低赋分为 100 分;综合Ⅱ最高赋分为 150 分,最低赋分为 50 分。学科成绩满分为 850 分。具体赋分方式见附4。学科成绩总分排序办法。普通高中学校的文化生招生录取,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科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人选。外地学生录取办法
在外地就读的株洲籍学生,要求回株洲就读普通高中的,采用两种录取方式。
1.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株洲籍学生,回株洲参加 2021 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本地考生同步填志愿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和本地考生一视同仁。因未参加我市 2020 年的生物、地理两科考试,学生综合Ⅰ成绩的获取办法有两种,学生可以任选一种,一是参加 2021 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考试,以生物、地理的实得原始分计入综合Ⅰ;二是以参加 2021 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考试的实得原始总分的两倍,作为综合Ⅰ的原始总分。学生所取得的综合Ⅰ原始总分与我市在籍考生统一赋分,录取时一视同仁。凡回株洲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均要参加我市的体育考试。
2.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株洲籍学生,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必须持考试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成绩证明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我市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填写申请,普通高中学校初审同意后导入中招系统,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中招系统中进行抛档录取。审批时参考学生所在地市同等地位的普通高中的录取线,其录取指标占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市直公办学校外地生审批截止时间为 7 月 12 日下午5:00,过期不予受理,未经中招系统审批、抛档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含外地生)全部纳入中考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系统(以下简称“中招系统”),都必须经系统审核、抛档、录取。未经中招系统抛档,未经缴费认可的学生,不能注册普高学籍。
具体招生办法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计划
1.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根据市教育局审批的计划总数,在中招系统中录取,计划分本地计划和市外计划。
2.民办普通高中本地招生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市外招收学生数占招生计划总数。
3.民办普通高中跨市州招生,必须先向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再到招生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审批的计划招生。
4.为推动民办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给予民办普通高中不超过 10%的专业生招生计划,其招生类别、测试办法由民办普通高中自行确定。
5.民办普通高中首批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通过征集志愿继续执行。市外招生没有完成的计划,经民办普通高中书面申请后,可以转为本地计划用于征集志愿录取。
(二)录取
根据中招系统中学生志愿分批、分类抛档录取。录取后不再参与其他学校录取。
1.设立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批次。6 月 1 日-10 日,学生在中招系统中选择本市范围内民办普通高中进行志愿填报。填报了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系统根据学生志愿,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按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抛档。7 月 9 日-10 日,民办普通高中在抛档名单中录取。
2.未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含外地生),愿意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7 月 7 日—8 日到意愿学校提出申请,民办普通高中初审后将名单导入中招系统,导入的名单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40%。7 月 9 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通过系统抛档,民办普通高中在抛档名单中录取。该批次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只能通过系统参加后续征集志愿录取。
3.专业生录取。7 月 8 日,民办普通高中将学校审核认定的专业生名单导入中招系统。7 月 9 日,教育局根据专业生招生计划通过系统抛档,民办普通高中在抛档名单中录取。
4.征集志愿录取。没有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7 月 15 日-16 日在网上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征集志愿。7 月 17 日,系统根据学生征集志愿,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按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抛档,民办普通高中在抛档名单中录取。对通过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填报时间另行通知。系统根据学生志愿,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按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时间先后抛档,民办普通高中在抛档名单中录取。各批次已录取的学生按民办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到缴费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取。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批次首批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只能通过系统参加后续征集志愿录取。
若上级有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若上级有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按如下要求执行:(1)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录取时的综合成绩总分中加 10 分。(2)军人子女在普高录取时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3)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D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录取时的综合成绩总分中加 10 分;E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纳入招生优惠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最高加分。优惠政策加分,并入学生学科成绩总分,作为各类招生依据。
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填写对应《株洲市 2021 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附件 5)到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初中学校于 6 月 1 日-5 日在校内公示符合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6 月 10 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统一导入中招系统。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该考生的优惠政策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1 年普通高中录取必须在网上进行,经中招系统抛档的学生才可以注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
城区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填报时间:6 月 1 日 8:00 起,6 月 10 日 18:00 止。
(二)填报流程
1.登录系统。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2021 株洲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2.修改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手机号码用于忘记密码时接收验证码和招生录取时的联系方式。修改初始密码后,考生必须牢记自己修改的密码,并严格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填报志愿并保存。家长及考生须认真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及要求,克服干扰,自主选择志愿学校。填报志愿后请及时点击“保存”。
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修改填报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可查看所填志愿,但不能再修改志愿。
市教育局中招办对考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和查询要求。
各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认真组织好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三)志愿填报个数。城市五区考生,可填报 1 个指标生志愿,2 个专业生志愿,1 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4 个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3 个职业学校志愿。
各县市、渌口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的具体方式及招生时间由当地教育局确定。
高中阶段学校分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分类别录取。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如下:
提前批录取
1.自主招生:7 月 5 日,审核并公布正式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
2.指标生招生:7 月 6 日,审核并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
3.专业生招生:7 月 7 日-8 日,公布专业生录取名单。
民办学校录取
7月 9 日-10 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文化生录取
7月 13 日-15 日,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
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录取
7月 17 日-18 日,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
各批次已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普通高中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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