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庆阳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4-20 8:03:33

2021庆阳中考政策方案

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庆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庆市教发〔2020〕115号)精神和相关中考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今年中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中考属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监测和高中招生二合一考试,要求所有初二、初三学生全部参加,其中初二学生只参加生物、地理考试。

2.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三个批次志愿最多6所学校,志愿次第之间不设分差。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庆阳一中和北师大庆阳附校;第二批次志愿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庆阳六中、庆阳七中、学院附中、陇东中学、庆阳二中国际部、庆阳四中体育特长班、宁县一中“珍珠班”以及考生所在县区所有普通高中,最多可填报2所学校;第三批次志愿填报除庆阳一中、北师大庆阳附校、陇东中学、庆阳二中普通班、镇原中学、平泉中学、宁县一中、宁县二中、环县一中、华池一中、合水一中、正宁一中12所高中学校之外的面向全市招生的庆阳六中、庆阳七中、学院附中、庆阳二中国际部以及考生所在县(区)其余普通高中,最多可填报2所学校。
3.除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外,各县(区)考生不能跨县(区)填报志愿。考生毕业学校要随时掌握学生报名情况,确保无漏报、错报现象。被推荐的指标生,除填写指标生志愿外,可同时填报以上三个批次志愿。艺术特长生必须要填报在第二批次第一志愿,其他志愿只能以普通学生身份填报。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庆阳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由学生及家长签字后送交初中毕业所在学校,学校加盖公章统一交县(区)教育局保管。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打印带有学生照片的准考证,统一在县(区)教育局加盖学籍管理公章后,在考试前一周发给考生。

5.本届初三学生在初二考取的生物、地理全市监测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初二所有学生、以及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初二生物、地理监测考试的初三学生,全部参加今年生物、地理监测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5月底前,县(区)教育局上报初三补考学生信息。

6.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暂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高中录取参考指标。各县(区)教育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即刻上报试卷及光盘订制清单(试题及光盘订制清单样表随后下发)。

二、考试工作

为了方便考生,更好地服务考生和家长,今年考生继续统一在所在县(区)参加考试。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家长熟知政策。4月20日前,各县(区)要将考生及考生家长签字后的《考生承诺函》(附件2,一式两份)收回,一份县(区)留存,一份交市会考办留存。要做好标准化考场的建设维护和考场编排工作,特别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
6月16日上午 9:00—11:30 语  文

6月16日下午 15:00— 17:30 物理、化学(合卷)

6月17日上午 9:00—11:00 数  学

6月17日下午15:00— 17:00 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

6月18日上午 9:00—11:00笔试 英  语

11:00—11:30听力

6月18日下午15:00— 17:00 初二生物、地理(合卷)

三、阅卷工作

中考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扫描答题卡,相关县(区)组织教师在网上评阅。阅卷县(区)必须严格阅卷教师选调,要抽调素质高、专业对口、能力强的教师参加阅卷,同时要做好阅卷教师培训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初中学校严格按照《庆阳市中考网上阅卷考生答题须知》和答题卡样卡,开展标准化考试培训、标准化模拟考试等多形式考前训练,确保每一个考生规范、熟练使用答题卡。

四、体育测试工作

1.按照《庆阳市教育局关于使用智能化设备进行中考体育测试的通知》(庆市教发〔2020〕233号)要求,从今年开始,全市中考体育测试全部通过智能化设备进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确保安全顺利实施。

2.2021年中考体育测试对象为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凡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必须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医院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对丧失运动能力并符合残疾标准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县(区)组织进行书面测试,总分50分,以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对因临时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内容、标准等与集中考试一致。对于仍然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以零分计分。

     3.体育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24日至4月20进行,选考项目为“八选五”,由考生个人选定。各县(区)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庆市教基函〔2019〕21号)中的项目要求和《庆阳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附件1),精心组织测试工作,坚决杜绝舞弊行为,确保测试工作公平公正。测试成绩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30前报市会考办。

五、招生工作

(一)指标到校定向招生

1.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今年继续实施指标到校招生,即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须将招生计划的50%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录取时以毕业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录取依据是考生中考成绩占60%,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占30%,招生学校面试占10%。庆阳一中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划拨到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初中学校,并督促招生学校实施。各县(区)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生招生方案的制定及具体落实事宜由本县(区)教育局负责。

2.省、市级示范高中必须在4月20日前面试完毕。指标生推荐人选初定后学校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庆阳市省市级示范高中定向指标生志愿表》(一式二份,附件4),学生及家长应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无签名视为无效),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查汇总。

3.4月13日前,各县(区)上报本(区)域指标生分配方案,5月1日前,各县(区)上报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生推荐人选名单(附件5)。

(二)艺术特长生招生

1.全市艺术特长生总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总招生指标的10%。凡预招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必须将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方案报本县(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2.艺术特长生实施专业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双线录取。特长生录取安排在一般学生录取之前,而且必须是填报第二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三批次志愿不予认可。没有被录取的特长生,不能再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所填报特长学校招生,只能在其他志愿以普通学生身份参与招录。

3.各县(区)教育局务必于4月13日前,将本县(区)各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会考办审核。

4.各招生学校务必于4月20日前结束特长生测试,并对测试成绩进行公示,4月25日前将成绩册上报市会考办。过期不予认可。

(三)普通学生招生

1.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分为提前批(定向指标生、艺术特长生);第一批(庆阳一中、北师大庆阳附校)、第二批(除庆阳一中和北师大庆阳附校之外的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四个批次。在正式录取前划定全市及各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按批次顺序进行,所有考生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依次录取。

3.凡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后面批次录取条件。所有批次录取均在招生录取系统中进行,任何学校在系统外录取学生均属违规招生。

4.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不得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认可。

5.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按照语、数、外三科成绩优先次序依次排位。

六、考试加分

对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军人及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文化课成绩上予以照顾加分,加分后的成绩作为考生的总分参加录取。考生照顾加分由毕业学校负责录入,各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会考办备案。

七、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心谋划,强化管理,严格落实考试场所标准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要参照高考标准,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建档注册,并于下年调低或取消学校招生计划。报名过程中由考生通过网络直接填报志愿,县(区)和学校不得设置障碍,更不得强制改变考生和家长意愿。因各种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追究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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