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镇江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4-28 9:28:02

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初中理科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021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考查对象

1.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

2.往届生报名资格由考生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相关部门审核。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市属学校)往届生由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审核。

时间安排

考查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5月9日。每场考查时间为15分钟,每场考查间隔时间为10分钟。

 

考查范围、内容、形式

    1.范围: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现行初中物理、化学教科书,初中阶段学生应掌握的分组必做实验、实验技能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

      2.内容: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3.形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查时限。考查试题在考前由学生从指定的实验试题中随机抽取1门学科中的1个题目参加考试,成绩当场评定。

组织工作

     1.成立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监审处、基教处、发财处、市教科研中心、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装备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市考查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全市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审定各市(区)考查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考查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考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市考查领导小组下设考查办公室

     考查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考查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兼任。

     市考查办公室职责:组织、安排全市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工作;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制定评分标准,公布考查试题;对相关市、区组织工作开展培训;向市考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全市考查工作实施情况。

     3.各市(区)成立本地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区)考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市(区)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细则;组织安排本地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工作;培训本地考查工作人员;汇总、上报本地考查成绩;协调、处理本地考查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向市考查领导小组和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考查工作进展情况。

      各地要将实验考查实施细则于考查前一周报我局基教处,市考查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校实验考查组织工作进行巡视。

命题与制卷

市考查办公室聘任专家统一命题、制定评分标准。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试题及操作要求由各考点自行印制,实验考查的答卷、评分标准与评分表由各市(区)考查办公室统一印制。

组织实施

在市考查领导小组领导下,以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物理、化学考查工作。其中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科研中心会同市教育装备中心、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建议其他区域的实施工作由当地教研部门牵头实施。

      1.本着就近原则,选择交通便利、设施良好、管理规范的学校作为考点,按照中考考务要求,具体负责考查工作。

      2.各考点学校将实验考查试题及操作要求于考查前两周内下发;实验考查的答卷、评分标准与评分表、录入成绩数据的U盘于考查前一天委派专人到所在市(区)考查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

     3.考查前一天,各考点学校按照要求认真检查实验室软硬件配置情况,确保考查的顺利进行。

      4.为确保考查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各地要遴选工作认真、德才兼备的学科教师和管理员参与监考工作,组织好监考培训;对考点学校组织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考查期间,组织专人进行巡视。

成绩呈现及使用

      考查成绩采用现场评定方式,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过程中实验仪器选取是否适当、实验方法是否合理、操作是否规范、实验结果是否正确。

      1.考查成绩的呈现

     (1)考查成绩的呈现:2021年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

     (2)成绩考核过程均以满分10分计,考核原始结果按得分折算三个等级呈现,其中,8分及以上为优秀;6分以上(含6分)、8分以下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2.免试、缓试、补考

     (1)免试:①凡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实验操作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属团体比赛主要成员,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免于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定为“优秀”;②凡因先天或后天疾病、肢体功能缺失等,确实影响考核的,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免于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定为“合格”;③凡因先天或后天疾病、肢体功能缺失等,部分影响考核的,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参加指定科目考查,考查成绩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缓试:凡因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时参加实验考查的,可提前向市考查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可获得缓试资格。缓试一般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试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办理免试、缓试手续应在考查前一个月内向市考查办公室提出申请。

     (3)补考:在物理、化学实验考查中成绩不合格者,可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一次补考,不论补考成绩如何,一律以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计入成绩。补考工作统一于5月14日前完成,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市属学校由市考查办公室组织,各学校具体实施。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由相应市(区)考查领导小组协调组织,考查规则不变。

      3.成绩使用

      实验考查成绩达到“优秀”等级方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分配降分录取待遇。

 

违纪违规的处理

 

      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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