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9 18:56:18
2021西双版纳中考志愿填报时间方法
根据省教育厅和州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西双版纳州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计划于7月10至31日进行。现将考生须知公布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高中阶段填报时间:7月2-5日
2. 普通高中录取时间:7月12-25日
3. 中等职业录取时间:
第一阶段:7月25日至8月20日
第二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
二、志愿设置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设置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志愿。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设5个批次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批次设置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共五个批次志愿。
提前批次学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另行通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傣族4人、布朗族2人、基诺族2人、机动名额2人)、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少数民族6人)、云南省民族中学(少数民族10人)。具体报考条件见《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云南民族中学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1〕93号)。
第一批次学校(指标到校计划):西双版纳州第一中学220人、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385人、景洪市第四中学285人、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165人;面向全州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公办学位,即曲靖一中景洪学校(100个公办学位)、云南衡水实验中学西双版纳学校(50个公办学位)、西双版纳八壹高级中学(50个公办学位)、勐海县勐海中学(50个公办学位)、勐腊衡水实验中学(50个公办学位)。
第二批次学校(统招计划):西双版纳州第一中学220人、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385人、景洪市第四中学285人、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165人;面向全州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公办学位,即曲靖一中景洪学校(100个公办学位)、云南衡水实验中学西双版纳学校(50个公办学位)、西双版纳八壹高级中学(50个公办学位)、勐海县勐海中学(50个公办学位)、勐腊衡水实验中学(50个公办学位)。
第三批次学校:景洪市第一中学、勐海县第一中学、勐腊县第一中学、曲靖一中景洪学校(民办学位)、云南衡水实验中学西双版纳学校(民办学位)、西双版纳八壹高级中学(民办学位)、勐海县勐海中学(县域公办学位)、勐腊衡水实验中学(县域公办学位)。
第四批次学校: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及勐海县勐海中学(民办学位);经省教育厅同意跨区域招生的州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上述批次招生学校计划如未完成,将征集志愿补录完成。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由省上统一设置,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置及填报方法以省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三、志愿填报
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包括州内外的民办学校民办学位)的所有考生必须通过填报志愿录取,再给予注册学籍,如不填报志愿,一律不予录取,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一)普通高中填报。西双版纳州高中招生录取实行成绩公布后,由考生对照全州分数段和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不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时按照批次顺序志愿进行录取。其中,第一批次学校(指标到校)按照《西双版纳州2021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实施办法》执行。考生可根据自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报考条件填报5个批次普通高中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1个提前批次学校志愿;2个第一批次学校志愿(1个专业:01指标到校);2个第二批次学校志愿(三个专业:01普通高中、02体育专业、03艺术专业);2个第三批次学校志愿(三个专业:01普通高中、02体育专业、03艺术专业);2个第四批次学校志愿(一个专业:01普通高中)。
填报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须通过招生学校的相关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填报。
(二)中等职业学校填报。西双版纳州所有考生可以根据所选专业报考州内或州外的任何学校。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0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中职志愿不仅需填报学校,还需填报专业。填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分数达到60分方可报考。
四、填报志愿流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自行填报并在报名确认点确认后方为有效志愿。由考生根据报考条件、个人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就读意愿等自行填写《云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草表)》(附件2),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并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
(一)总体流程。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考生登录工作网(www.ynzs.cn),选择“志愿填报”栏目自行进行志愿填报;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到确认点进行确认、签字,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到达确认截止时间时,确认点要完成数据提交工作。
考生登录工作网时,可以使用报名时所使用的用户名,也可以使用中考准考证号;登录密码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到县(市)招办或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重置密码的考生,在登录工作网后要迅速修改密码,因密码泄露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反复登录工作网,自行填报、调整志愿。
(三)确认。考生开始填报志愿后,即可开展确认工作。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考生本人必须到确认点完成确认工作。确认时,考生及家长本人要在《志愿确认表》上签字,才能完成确认手续。完成了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志愿确认点的考生确认信息一经提交,任何人(包括考生本人)不得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五、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所有批次均根据考生志愿、合成总分按顺序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原则(即以同批次、同学校志愿的考生为1个投档序列,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试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在同一批次中实行“志愿清”的投档办法,即在第一志愿录完后才投放第二志愿)。不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除外),学校录取时,将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学生报考志愿,分批次由学校按其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2.指标到校。2021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设最低控制线为460分(含照顾分),“指标到校”的招生依据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到校名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志愿录取。具体按照《西双版纳州2021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实施办法》(西教体发〔2021〕9号)执行。
3.艺术、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及办学特色定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经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批准方可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须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后,填报志愿方可录取。根据各招生学校上报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原则:艺术、体育专业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参加录取;录取时按照各招生学校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往届生需到各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必须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的志愿择优录取。
5.我州户籍省外或省内其他州市就读要回我州参加高中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考试。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家长及考生携带身份证、就读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成绩证明以及当地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证明到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转换成绩证明,家长及考生携带转换成绩证明与高中阶段招生学校联系,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同意录取后,由高中招生学校报各级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录取。
6.非云南省户籍需参加我州高中录取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招考〔2013〕6号)及《西双版纳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试行)》(西教发〔2013〕33号)规定,“第五条面向全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原则上只招收本州户籍学生”和“第八条户籍不在我省的随迁子女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须出具自愿遵守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规定的《承诺书》,否则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执行。
六、通知书发放
今年起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初中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
七、注意事项
(一)慎重选择志愿
报考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在选报时要切合实际,对每一批次的志愿,都要慎重选择,不要轻易放弃机会。
(二)自主填报志愿
报考志愿代表考生的求学愿望,考生按其意愿选报学校,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行限制考生报考。
(三)妥善保管密码
考生不要向其他人提供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同时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网报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或泄露密码,不按网报流程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代改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把握填报时间
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
(五)报考州外学校注意事项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民办普通高中跨州市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招生考试机构的招录结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未经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教育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州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我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相关通知,所有需要就读州外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需在我州招生考试工作网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如若招生学校提前录取、提前办理录取手续的,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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