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山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2-4-14 21:03:23

2022江山中考政策方案

各学校: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教基〔2022〕1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全市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毕业和升入高中段学校的基本依据。

(一)统一考试科目

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640分,具体考试科目、卷面分数、考试形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见下表:

考试科目

卷面

分数

考试

形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语文

120分

闭卷

6月22日

(周三)

上午

9:00-11:00

数学

120分

闭卷

下午

13:30-15:30

社会

80分

闭卷

16:10-17:30

科学

160分

闭卷

6月23日

(周四)

上午

9:00-11:00

英语

120分

闭卷

下午

13:30-15:10

体育

40分

按照《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教基〔2016〕12号)和《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恢复游泳选测项目测试的通知》(衢教办基〔2021〕37号)执行。

说明:

1.英语学科安排听力测试,英语考试分值中包含听力分数25分。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障碍学生免考手续及英语成绩按浙教基〔2008〕6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2022年继续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测试,测试时间:4月30日,测试成绩不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以等级呈现,作为高中段学校录取同分数学生的参考(详见本文件“统招录取”说明)。

3.《语文》《科学》和《社会》学科在试卷中适当延伸一些与必学内容程度相当的地方课程内容,今年主要从《人·自然·社会》初三学年教学内容和《东南阙里》中选取,并适当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禁毒教育方面内容。其分值在语文、科学、社会每门学科总分中各占3-5分。

4.体育中考中的体质健康水平测试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按初三学年测试成绩计分,成绩必须及时公示,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抽查。运动技能素质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测试,2022年5月22日前结束。各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

5.所有学科的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二)统一命题评价

根据两办“双减”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厅函〔2022〕6号)要求,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以学科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结合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以积极引导支持初中学校实施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三)统一组织领导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命题、组考、阅卷等考务工作由衢州市教育考试院会同衢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实施,试卷卷首统一冠以“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衢州卷)”。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统一阅卷,阅卷教师在衢州市范围内抽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补考,由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单独命题,补考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统一报名条件

1.2022年江山市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江山市户籍(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在外市就读要求回江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

2.非江山市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为: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未领取《浙江省居住证》,但已经办理居住登记,且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并签有劳动合同或领取营业执照满一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报名截止日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并在我市取得相应学籍且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者,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者不受所列条件限制。

3.无初中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本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初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和已注册过高中段学籍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生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可自行选择回户籍地或在学籍地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但不得同时在两地报考。江山户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均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出具户籍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户籍地教育考试部门审核后才能报考。衢州市体艺特色学校的体艺特色生和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跨省招生学校学生的招录工作不受“回户籍地报考”要求限制。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具有江山户籍在衢州市范围内其它县、区就读且有学籍的学生,可以选择在就读地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就读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若想报考江山市内普通高中学校,须回江山市报名并参加中考。

(2)具有衢州市范围内其它县、区户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学籍的学生,若想报考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报名时选择回户籍地报名并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若在江山市报名并参加中考,只能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3)江山市户籍且学籍在衢州市外初中学校的学生,想回江山就读高中学校的,须在中考报名时选择回江山报名并参加中考。

(4)衢州市外户籍且学籍在我市的随迁子女学生,若是选择在江山报名参加中考的,按江山市高中学校相关条件参加录取。

我市户籍在外就读需回江报考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或是城北中学报名。具体报名工作由市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2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参照《江山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江教〔2020〕85号)执行。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品德表现要达到合格以上,其他三个维度至少1A2B等第以上;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2022年5月20前,各校按要求完成2022届初中毕业生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考试中心。

三、高中招生工作

(一)坚持多元评价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不能把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的唯一录取标准。招生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成长记录册》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切实规范招生范围

根据属地招生政策要求,我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应在江山市内招生,并实行同步招生。体艺特色高中的体艺特色生可在衢州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

(三)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今年江山中学今年拟扩招2个班80名学生。体艺特色学校的体艺特色生在衢州市内跨县(市、区)及普通学校招生计划均由衢州市教育局核定后实施。

(四)优化志愿填报平台建设

按政府数字化改革的要求,今年高中招生全面实施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衢州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平台基础上统筹设立“衢州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统一入口,平台内部设立五个区块,分别是市区(柯城、衢江、市直)、龙游、江山、常山、开化,每位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选择对应的区块填报志愿。统一平台覆盖设区市范围内的所有高中段学校,所有招生类型均须在网络平台录取,衢州市教育局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全过程管理,严禁任何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统一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区块平台上可设立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志愿。全市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时间设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特长生、体艺特色生志愿填报除外)。

(五)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类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实施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高中段学校一律不得录取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对江山市户籍但未回江山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体艺特色生除外)。

1.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录取

江山中学安排不低于65%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由市教育局依据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率等因素定向分配,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分校录取。

2.普通高中统招录取

统招录取是录取的主要形式,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若以上两项仍相同,则按科学、语文、数学、英语四科顺序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几项仍相同,按英语人机对话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时出现并列分情况,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3.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

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在体育、艺术、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高中段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

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学校于2022年4月15日前提出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专业测试项目、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报市教育局批准,并于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5月底前完成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测试结果和预录取名单要向社会公示。

预录取的考生均要参加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今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2019年和2021年统招录取分数线平均值的65%(2020年因疫情体育中考取消故分数不列入参考,下同),科技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2019年和2021年统招录取分数线平均值的90%。各招生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实际适当提高特长生各招生项目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特长生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4.普通高中体艺特色类高中特色生招生录取

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经衢州市教育局批准,江山实验中学列入衢州市级体艺特色高中学校实施特色招生试点,计划招收50名美术专业学生。有意向参加该校特色生招录的考生,需在4月29日至5月1日登录衢州市体艺特色高中特色生报名平台完成线上志愿填报,每名学生最多填报三个体艺特色高中志愿,5月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对应学校志愿作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统招录取之前,按照中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方式进行录取。

5.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统筹招生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衢州市核定的2022年秋季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统筹招生计划,在市内普通高中全部完成录取后,开展其他地市民办普通高中在江山的录取工作。

(六)严格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可加3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8分投档。

3.军人子女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要求执行。

凡获得多项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项不得累加。

考生和家长于4月22日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等平台,申报少数民族加分等中考加分项目,相关部门实行网上审核。市教育局在5月30日前加分名单审核工作并公示,同时报衢州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七)控制重复教育

各校要根据实际制定控制重复教育的举措,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校优先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江山中学不得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八)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工作。衢州市教育局按下达的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设定各高中学校新生学籍总数,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严格审核录取新生是否符合高中学校的招生条件,严格按录取名单对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通过。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九)规范高中段“公民同招”

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当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的规定,民办普通高中主要满足我市群众的教育需求,招生计划纳入我市高中发展计划,以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招收新生。公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提前或变相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以本文件规定的录取方式以外的方式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收未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民办学校应依照法规严格按发改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各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才能对外发布,招生宣传要符合招生政策要求,不得误导考生和家长。

 

各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五、本《通知》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衢州市 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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