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聊城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2-5-5 11:35:49

2022聊城中考政策方案

亲爱的考生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九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历程,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见证了莘莘学子的成长进步,而今羽翼渐丰,同学们将面临第一次选拔性考试,迎来求学道路上第一次重要选择。希望每一名毕业生都能在家长的指导下,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慎重选报适合自己的高中学校志愿,殷切期望每名学生将来都有更好的发展。为帮助广大考生及家长朋友准确把握今年招生考试政策,为顺利步入下一学习阶段做出恰当选择,现将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报名和考试时间

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6日—20日,在“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wsbm.lcedu.cn)。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2个类别,所有志愿均可兼报。考生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确保畅通。

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7日,具体时间如下:

6月14日:8:30—9:30地理  10:00—11:00生物

6月15日:8:30—10:30语文  15:00—17:00英语

6月16日:8:30—10:30数学  15:00—16:30道德与法治   17:00—18:00历史

6月17日:8:30—9:50物理  10:30—11:30化学

考试成绩于6月底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考试科目和分值

2022年我市高中阶段录取总成绩为8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60分。因疫情形势,今年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取消测试,相关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以下简称“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招收具有“一城四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民办普通高中优先招收所在地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各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也实行网上报名,无须到户籍所在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先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籍证明、户口本),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市外回原籍报名的考生需在我市参加所有学科考试,市外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中最多可填报2所学校,不限制公、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和聊城二中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一城四区”其他普通高中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招生录取办法

1.指标生分配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指标生录取时,去掉学校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今年,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聊城二中均分配指标生。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从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2.自主招生政策。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50分以内。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考生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开录取结果。

3.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志愿报名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

“一城四区”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各学校未录满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职业院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6日—20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首次志愿;7月11日—12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第一次征集志愿;7月21日—22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第二次征集志愿。
(三)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5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职业院校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4.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向我局提出申请,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特殊考生

(一)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二)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各项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学籍注册

(一)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
录取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即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所有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全市通报或缩减明年招生计划。禁止学生和家长在录取后自行更换就读学校,否则,不予建籍。
(二)职业院校学籍注册
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纪律要求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均会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jyty.liaocheng.gov.cn/)和“聊城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将会及时发布最新招考信息,请各位考生和家长认真研读今年的招生政策,详细了解招生程序,合理填报志愿。选择什么志愿是您的自由,但是一旦做出选择就要为之承担相应结果。再次强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5个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禁止学生和家长在录取后自行更换就读学校,所有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宣传、跨区域招生、乱拉生源等现象,市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不折不扣落实高中招生“十不准”规定,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无论公办还是民办高中,违规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以及其他变通的招生行为,都可能导致学生学籍无法注册、综评信息虚假、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等问题,存在较大风险,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慎重分析,理性对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温馨提示

(一)报名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在报名平台公示各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指标生分配情况,以便考生和家长详细了解。

(二)报名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于每天下午6点后公布当天各普通高中报名人数和各初中学校未报名人数。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亲爱的同学们及家长朋友们,人生机遇,贵在把握,抉择未来,时不我待!无论您作出何种选择,我们都将履行好工作职责,尽最大努力,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衷心感谢多年来对教育的关注与支持,祝愿每一名初三毕业生前程似锦,祝福每一位家长朋友幸福顺意!

市教育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基础教育科8245525(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8245558(负责职业教育招生)、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科8241687(负责民办学校监管)、大中专招生科8244951(负责考试组织实施)。

监督投诉电话:824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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