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临清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2-5-12 8:39:17

2022临清中考政策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38号)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聊教体字〔2022〕2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临清市学籍的2019级、2020级初中在校就读学生及临清市外回原籍报考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应用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地理、生物学科可申请补考或重考1次,重考以最高成绩计入总成绩。
因疫情原因,今年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取消测试,相关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聊城市外回原籍考生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聊城市外成绩不予认可。
(三)考试时间
6月14日:8∶30—9∶30地理 10∶00—11∶00生物
6月15日:8∶30—10∶30语文 15∶00—17∶00英语
6月16日:8∶30—10∶30数学
15∶00—16∶30道德与法治
17∶00—18∶00历史
6月17日:8∶30—9∶50物理 10∶30—11∶30化学
(四)考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2.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听力测试,考生成绩按30分×(笔试成绩÷90)计算。
(五)考试报名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也实行网上报名,无须到户籍所在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先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籍证明、户口本),经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
(六)试卷评阅及成绩公布
试卷评阅采取网上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于6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初中学校严格按程序实施,评价结果以A、B、C、D的形式等级呈现,按照等级对应分值核算,总分60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聊城市外回原籍考生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综合素养评价证明,于5月16日—20日送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核定的办学规模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并报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2022年公、民办普通高中在临清市招生共785人。
为鼓励支持我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聊教体字〔2022〕28号),各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计划和办法。
临清一中、临清二中、临清三中、实验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50分以内,占用本校招生计划。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中的自主招生,报考多所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各自主招生学校同时进行自主招生测试,录取结果经教体局审核后,于考试结束当日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
临清二中、临清三中、实验高中、清华园高中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招收艺体特长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
学校要科学制定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及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自主招生、特长生评价测试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要提前做好风险研判,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组织,及时公开录取结果,确保公平、透明。各高中学校于6月25日前将自主招生、特长生评价测试过关学生名单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具体事宜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各学校招生计划见附表。
2.招生范围。2022年我市继续实行划区域招生办法。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如下:
一中招生范围:
城区:南门居委会、南门街、古楼街、古楼居委会、古楼东街、杨桥街、杨桥居委会、果园街、国棉街、东关街、东关居委会、东兴街
镇(街):新华办事处、烟店镇
二中招生范围:
康庄镇、金郝庄镇、魏湾镇、老赵庄镇、戴湾镇
三中招生范围:
城区:白布巷、大寺街、柴市街、福德街、箍桶巷、光明街、锅市街、后关街、吉士口街、考棚街、马市街、前关街、商场街、上湾街、顺河街、太平街、桃园街、健康街、天桥街、竹竿巷、车营街、车营居委会、北关街、北门里街、林园街、林园居委会、北三里居委会、大桥街、大桥居委会、新北街、南门里街、新开街、新开居委会、元仓街、更道街、古楼南街、窑口街、窑口居委会、九龙街、育新街、会通街、曹岗街、龙华街、西门里街及我市学籍外地户籍学生、我市学籍无户籍学生
镇(街):先锋办事处、潘庄镇、松林镇、尚店镇
实验高中招生范围:
城区:南厂街、职工新村、龙山南街、临馆街、新华南街、济津街、南关街、南关居委会、夹道居委会、西夹道、东夹道、教场村、北关居委会、胡家湾居委会、小三里居委会、土桥居委会、河洼居委会、三里堡居委会、大三里居委会
镇(街):大辛庄办事处、刘垓子镇、唐园镇、八岔路镇、青年办事处
聊城市清华园高中、聊城市文启高中、聊城市世纪园学校、聊城市少年军校、聊城市江北高中、聊城市南湖高中招生范围:
六所学校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为临清市户籍或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聊城市清华园高中、聊城市文启高中是临清市新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今年开始招生。
弹性招生范围:
先锋办事处郭堤、五里庄、胡八里、张官屯、什方院、孙庄、杜庄、王井等村划转至新华办事处托管,潘庄镇刘梭庄、吴梭庄划转至烟店镇托管,以上村庄的考生,可在一中、三中之间自愿选择报名。
(二)志愿填报和报名条件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1.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临清市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考生所划定的区域学校为第一志愿学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一所第二志愿学校。
填报志愿时间:5月16日—20日
2.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填报志愿时间:
5月16日—20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首次志愿;
7月11日—12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第一次征集志愿;
7月21日—22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第二次征集志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5个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前300名考生(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和特长生,再录取普招生(含自主招生)。
全市前300名考生可在临清市各高中自由选择学校录取。普招生第一次录取时,全市以第4650名考生的成绩(含自主招生加分)划定控制分数线,线上的自主招生考生与其报考的自主招生学校第一志愿考生统一录取,未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去掉自主招生加分后,参加原报考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线上其他考生首先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取消特长生加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录取过程中及时公布控制分数线和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未录满的计划数及补录办法面向社会发布。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录取结果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各普通高中要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职业院校录取办法。“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统一组织。职业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4)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学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向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申请,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四)特殊考生
1.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2.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和我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班级、学校和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被举报考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需持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到民宗局办理),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于中考报名时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305室。
(五)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即对被录取的考生建立高一学籍,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完成学籍注册。所有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聊城全市通报或缩减明年招生计划。禁止学生和家长在录取后自行更换就读学校,否则,不予建籍。
2.职业院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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