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阳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2-5-16 11:17:00

2022东阳中考政策方案

东阳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选拔模式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择优录取的招生选拔模式。

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东阳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

2.具有东阳市户籍和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

3.具有东阳市初中学籍的非东阳户籍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8日-30日。

(三)报名地点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在外县市就读的东阳户籍学生和东阳户籍的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各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考信息由各报名点通过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网络平台(网址:zk.jhzhjy.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统一采集,并由考生进行确认。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等六科。

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二)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4日至15日。

6月14日 上午:语    文              9:00-11:00

下午: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16:10-17:40

6月15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2.体育考试根据《东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方案(试行)》(东教招字〔2021〕5号)实施。

(三)命题与阅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组织命题与网上评卷,东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考试形式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和数学科目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五)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

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举措。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初中学校必须按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原则

1.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充分发挥《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全程、全面记录、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二)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为依据,对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

(三)组织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四个模块,结果以“综合评语”、“评定等第”两种方式呈现。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综合评语为:模块一,应当结合《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由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评价确定。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实验操作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模块二、三、四的评价程序为: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基础上,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小组综合《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予以评定。

(4)反馈公示。学校须对“A”等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同时还应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E等比例要严格控制。

A等考生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市招生办,由教育局组织人员核定。

 

指导思想

全市考生统一于6月23日-25日17:00在“招生平台”上完成志愿填报(中考成绩于6月24日晚发布),在此期间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有效志愿为准。

考生选报面向金华大市招生的类别(专业),在金华市区子平台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和录取都按金华市区高中招生要求进行);考生选报面向东阳市招生的类别(专业),在东阳市子平台填报志愿。

 

录取工作

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推行“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成绩公布与查询、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均在“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网络平台”上实施。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共三个批次。

1.提前批招生

本批包含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特色班、职业高中特殊专业等五类。考生限选一类,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每类同时进行,按各校招生办法择优录取。

2.第一批招生

本批包含东阳中学、东阳市外国语学校等优质学校。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先录取东阳中学,再录取东阳市外国语学校。

3.第二批招生

第二批包含除提前批和第一批以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职融通班等。考生可最多填报12个学校(专业)志愿。填报普高志愿的具体到学校(类),填报职业高中类志愿的具体到学校的专业。所有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

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在“招生平台”进行录取。

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划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最多可降15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录取工作相关规定

(一)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

1.前置运用

(1)东阳中学录取的学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

(2)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

(3)职业高中不得录取2E或3E的考生。

2.后置运用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相同时,按综合素质等第3A、2A1P、1A2P、3P……顺序排列,综合素质等第相同,则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单科成绩高低先后确定。

(二)政策性照顾与往届生规定

1.政策性加分

(1)二孩政策出台前,符合国家政策可以生育二胎而放弃生育指标,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考生,加2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将于2025年起取消该项加分。如国家、省级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2分。

a.少数民族考生。

b.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c.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子女。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一至四级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4)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要求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5)烈士子女考生可按其志愿进行录取。

同时符合多款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无证明城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向报名点申报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山区及薄弱学校照顾

教育均衡是教育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山区初中由于受客观条件制约,还存在薄弱的一面,决定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对山区初中继续给予一定的降分照顾,降分后的上线比例以平原初中平均上线比例(不含城区和横店、南马、巍山中心镇所在地七所初中)为限,下浮分数最多为8分;录取东阳中学定向生时,定向录取范围内没有考生的山区和其他薄弱学校,可在东阳中学统招分数线下30分之内择优照顾录取一名,降分照顾录取的考生,初中三年须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3.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同本市户籍考生录取。

(1)符合《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8〕28号)文件引进人才的子女。

(2)夫妻一方或双方于2016年10月28日《东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取得本市《浙江省居住证》,其子女在我市初中有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的。

(3)外来务工人员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二年及以上,其子女在我市初中有连续三年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的。

4.往届生

普通高中录取初中读过三年以上考生或往届生,调档线要上浮20分。对报名材料、档案经历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三)东阳中学定向生录取

1.定向生资格

具有东阳市户籍和符合随迁子女定向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可参加定向生的分配与录取,往届初中毕业考生不参加定向生的分配与录取。

2.定向生比例及名额分配

2022年东阳中学招生计划的70%为定向招生名额(包括自主招生、山区和其他薄弱学校照顾)。定向名额分配办法:定向名额的60%按初中毕业生数分配,定向名额的20%按中考优秀人数分配(第一批招生计划数),定向名额的20%按中考合格人数分配(总分满分的60%计算)。

3.定向生录取办法

(1)东阳中学的录取顺序为:统招部分,定向部分。

(2)东阳中学定向生录取:东阳中学统招部分未录取考生以初中为单位,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定向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定向招生录取最大降分幅度的设定办法为:以东阳中学计划数划线,并以此线作为起始点,平原初中9分,山区初中12分,限定降分幅度内不能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择优录取。

(3)本市在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符合定向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计算定向指标,参与东阳中学定向录取,但不得低于就读学校定向录取分数线。

(四)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各普通高中根据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可向市教育局申请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20%,其中特长招生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要详细列明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等,并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等,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招生章程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1.基本条件

(1)体育类特长生。2019-2021学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及全体性体育竞赛(不含球类)取得个人省前8名,市(地)前6名;2021学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及全体性体育竞赛(不含球类)取得个人东阳市前三名。自主招生章程中涉及到球类的条件须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

(2)艺术类特长生。初中阶段获得浙江省艺术特长测试A、B级证书者,参加金华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或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参加东阳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或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者。

(3)科技类特长生。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赛或重大科技类比赛获金华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特色班基本条件由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2.资格审核

特长生、特色班等需要测试的类别需单独在“招生平台”上报名,并取得录取资格。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7日17:00。市招生办和相关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学生在“招生平台”上进行公布。

3.专业测试

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划定专业测试合格线,确定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特色班学生测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并确定合格名单上报市教育局。被录取的特长生和特色班学生,应参加相应特长、特色专业发展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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