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更新时间:2022-5-23 11:14:24

丽水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四、丽水中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分四个段次,即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每个段次设若干批次,依段次、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被前一段次、批次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段次、批次录取。家长务必高度重视,指导孩子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填报足够志愿,逾期不得补报或更改志愿。

丽水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2022丽水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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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段

第一段包含全市统一录取的有关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6月22日统一完成录取。

1.第1批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测试并通过定选考核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第2批市域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市域特长生测试并承诺自愿参与录取的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市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3.第3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3+4)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3+4)计划志愿的考生。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3+4)计划的每一位考生最多可填报7个学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后于6月18日、6月19日8︰30-17︰00到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录取办法按《2022年丽水市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丽教职〔2022〕33号)执行。

4.第4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计划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丽教职〔2022〕25号)执行。

5.第5批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简称市少体校)计划。对象为市少体校正式在册并经考核推荐的运动员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丽体〔2022〕7号)执行。

(二)第二段

第二段包含市直及跨县(市、区)招生的各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6月24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1.第1批丽水中学创新计划。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办学促进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4号)执行。

2.第2批县域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县域特长生测试的考生,需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市直四所普通高中学校2022年县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特长生招生简章的批复》执行。

3.第3批丽水中学正取生计划。对象为所有默认填报丽水中学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1)普通生。根据市域特长生计划、创新计划录取后,调整确定普通生招生计划数,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分配生。①设置丽水中学分配生城区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称最低控制分数线)。②依据莲都区中考成绩、各校分配生指标和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各校分配生录取分数线。③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校分配生分数线的确定:城区各学校(丽水市实验学校、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莲都区花园中学、莲都区梅山中学、莲都外国语学校、莲都区括苍中学、莲都区处州中学、莲都区天宁中学、丽水市文元学校、丽水市吉时雨中学)分配生分数线比最低控制分数线高10分内;农村学校(莲都区碧湖中学、莲都区老竹民族学校、莲都区雅溪学校、莲都区大港头学校、莲都区联城中学、莲都区城中中学、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尚学校)分配生计划单列,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降30分录取分配生,仍未完成的计划在农村学校中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④具备报考所在初中学校初二、初三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分配生政策。⑤原则上每一所学校至少录取一名分配生。

4.第4批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民族高级中学)民族生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民族高级中学)民族生计划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办法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第5批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第二高级中学、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市文元高级中学、丽水莲城书院、青田县华侨国际学校(限华人华侨港澳台考生)等学校普通生计划志愿的考生。有意填报青田县华侨国际学校的华人华侨港澳台考生须于6月2日携带相关资料到莲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131653)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最多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其他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下同)录取。

(三)第三段

第三段包含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丽水护士学校、丽水旅游学校、丽水市技工学校、丽水市中科技工学校[丽水技师学院(筹)]、丽水市山海技工学校面向莲都区招生的三年制和中高职一体化(3+2)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6月24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上述学校志愿的考生,其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按专业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30个学校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四)第四段

第四段包含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一体化(3+2)跨县(市、区)计划、面向丽水招生的市外中等职业学校的三年制和中高职一体化(3+2)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6月26日前统一完成录取。

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上述学校志愿的考生,最多可填报30个学校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中市内中高职一体化(3+2)跨县(市、区)招生录取分数不低于该校在本地录取的同类别同专业最低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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