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 13:02:36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招生政策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477人。其中大余中学面向全县初中计划招生1400人(第一批统招按30%计划招生405人;均衡按70%计划招生945人;特长生50人,其中体育专业30人、音乐专业20人)。
大余衡水实验中学(民办)计划招生700人(含美术专业特长生50人),其中面向本县400人,面向市内外县300人;本县或外县计划未完成,不可相互调剂。
新城中学面向樟斗镇、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等 4 个乡(镇)所属初中计划招生750 人。梅关中学面向左拔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河洞乡、内良乡等 7个乡(镇)所属初中计划招生627 人。
职业中专面向全县计划招生1800人。其中,春季招生1000人,秋季招生800人。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科目、分值及时间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考试科目、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各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和历史80分合卷(开卷);物理80分与化学70分合卷;体育考试60分;物理实验操作5分、化学实验操作5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与生物50分合卷;生物实验操作5分。
以上计分科目总分为845分。
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具体安排为:
6月16日 |
6月17日 |
6月18日 |
6月19日 |
考务会与考场布置 |
8:30-11:00 |
8:30-10:30 |
8:30-11:00 |
语文 |
数学 |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开卷) | |
14:30-16:30 |
14:30-17:00 |
15:00-16:40 | |
英语(其中听力15分钟) |
物理与化学 |
地理与生物 |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体育与实验操作考试
体育考试按照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2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2〕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执行。
2023年起,田径100米跑和50米跑只保留50米跑项目。
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按《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初中学考(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市教考字〔2022〕3号)执行。
成绩呈现
成绩以多元形式呈现,其中综合素质评定和音乐、美术等考查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成绩呈现,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考试科目成绩以考试原始分数呈现。体育考试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可申请免考,但不能单项免考。信息技术成绩2022年-2023年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从2024年开始以分数(15分)呈现。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志愿设置
1.市直中学和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特色班设置为提前批次。
2.大余中学和大余衡水实验中学设置为重点高中批次。
3.新城中学和梅关中学设置为一般高中批次。
4.大余县职业中专设置为中等职业学校批次。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录取办法
按考生志愿、总分成绩(含各考试科目的分数、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优惠加分)、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优先学科择优分批次录取。
2022年赣州大余县中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顺次为:市提前批次→重点高中批次→一般高中批次→中等职业学校批次。前一批次未被录取考生,可顺延到下一批次录取。
特别提醒:按照现行高招政策,高考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才能按规定享受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优惠政策。户籍和学籍连续三年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不能享受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的优惠政策,凡跨县(市、区)录取就读的统招生、特长生(含民办)入校报到时需和招生学校签订《告知承诺书》。
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不得录取未在江西参加初中学考的学生,即不得跨省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同意,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从2023年开始,大余县招收特长生的最低文化线由招收学校录取线的60%提升至70%,以进一步提高特长生的文化素质。
2022年大余中学统招
(1)录取资格:报考志愿填报大余中学,综合素质评定、音乐、美术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信息技术成绩为“合格”。
(2)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成绩择优录取(学科的优先顺序为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政史、体育与健康),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2022年大余中学均衡招生
(1)指标分配:根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参加学考的人数和春季分流到县职业中专的人数(不重复计算),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指标另行下发。
(2)录取资格:报考志愿填报该校,综合素质评定、音乐、美术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信息技术成绩为“合格”。
(3)录取办法:在大余中学统招第一批录取后,对符合均衡资格考生按志愿分学校,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学科的优先顺序为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政史、体育与健康),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大余中学均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统招第一批录取线下降110分(经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的脱贫户家庭子女再降20分)。
有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考试中心从全县所有符合均衡条件但在本校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大余中学统招及均衡录取实行限时报到制,预录取考生须于7月15日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自动放弃该录取资格考生,可根据志愿在同批次其他学校录取或顺延到下一批次录取。
2022年大余中学中考补录
大余中学统招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如果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实行补录,补足大余中学招生计划。本次补录为一次性,若仍未完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1)补录资格:报考志愿填报大余中学,符合均衡资格,综合素质评定、音乐、美术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信息技术成绩为“合格”。
(2)补录办法: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全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大余中学均衡招生全县最低控制线上,对符合均衡资格考生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学科的优先顺序为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政史、体育与健康),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实行限时报到制,预补录考生须于7月20日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自动放弃该录取资格考生,顺延到下一批次录取。
2022年大余中学特长生录取
(1)报名资格:报考志愿填报大余中学,为学校文体骨干,学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大余中学均衡录取线的60%。
(2)录取办法:在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大余中学组织的体育、音乐专业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和标准另行下发)。
大余中学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低于总成绩的60%不予录取,宁缺毋滥。
大余衡水实验中学招生
大余衡水实验中学录取资格:报考志愿填报大余衡水实验中学,考试总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大余衡水实验中学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学科的优先顺序为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政史、体育与健康),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实行限时报到制,预录取考生须于7月15日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自动放弃该录取资格考生,可根据志愿在同批次其他学校录取或顺延到下一批次录取。
大余衡水实验中学特长生录取
(1)报名资格:考生为学校美术骨干,学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学校统招线的60%。
(2)录取办法:在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大余衡水实验中学组织的美术专业统一测试。
大余衡水实验中学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低于总成绩的60%不予录取,宁缺毋滥。
新城中学、梅关中学中考招生:
1.录取资格:报考志愿填报新城中学、梅关中学(只能填报其中一所学校),考试总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2.录取办法:在大余中学录取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在取得一般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中,分招生范围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学科的优先顺序为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政史、体育与健康),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四)中职学校(含县职业中专)
1.春季自愿分流到职业高中(普通中专)的学生可以不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已分流的学生想报名参加初中学考的,学校必须接纳,不得无故推脱。
2.中职学校原则上应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3.普通中专按照志愿录取结束后,招收参加了当年初中学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省高职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录取至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考。2022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增加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初中学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5.历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学生个人志愿直接录取县职业中专。
2022年大余县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子女入读公办高中降20分录取,市级高级人才(D类)子女入读公办高中降10分录取,并在同等条件下,不占学校统招指标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县教育考试中心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教育考试中心主任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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