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 10:34:25
2023十堰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
十堰市教育局发布十堰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
按照《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教发〔2021〕4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试组织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招生考试院统筹协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考点设置、巡考监考、试卷保密等各项考务工作。
二、考试对象
2023年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所有考生。
三、考试内容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规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实验内容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包括: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四、考试办法及考试时间
实验操作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派出考务组到各考点组织学生现场测试,考生抽签确定实验测试项目,考试实行封闭管理。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各考点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确定。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合卷,考试时间为20分钟。
五、试题命制
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按照实验项目操作难度、完成时间采取 “一主两副”命题方式,主实验从理化生中确定1科,其余2科为副实验,主实验按物理、化学、生物3:3:2比例命制。实验操作试卷8份,每份试卷含理化生各一个实验项目。主实验、副实验、实验器材整理分值比例为15:6:6:3。
六、评分办法和结果运用
实验操作考试采取现场评分,主实验学科与监考教师任教专业原则上保持一致,每位监考教师同时监考3名考生,监考教师现场评分并签字确认。实验操作考试试题满分为30分,按现场操作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分。
2023年参加了实验操作考试的休学考生,复学后不再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已参加过的实验操作考试得分计入中考总分。
七、考试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统筹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实验室配电、易燃品以及有毒、有腐蚀性药品的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制定防范预案,各考点学校要排查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考试过程安全。未设置考点的学校考生到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要注意做好交通、餐饮、住宿等安全保障工作。
3.强化考试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各考点学校要加强实验室内监控系统的建设,对考试过程全程摄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在实验操作考试开考前,要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市招生考试院备案。
4.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巡查,严肃考风考纪,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突发情况。考试期间,一经发现违纪问题,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实验操作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施实验操作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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