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教育局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更新时间:2023-2-2 14:06:38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考试(简称“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下同)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考试内容

现行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学三科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和操作要求。侧重学生基本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科学素养的形成。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八年级结束时必须参加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结束时必须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学生因转学等原因未参加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需在当年度随八年级学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办法、统一考试时段、统一成绩使用。市教育局依据课程标准按学科各命制12道实验操作备考试题,试题范围覆盖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必做的基本实验操作。命题说明和试题范围随本实施方案同时公布。

四、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4-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课程结束之后进行,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课程结束之后进行。

考生参加每科考试只考一道题,每学科考试时间均为10分钟。考试前30天,市招生办从已公布的物理、化学、生物学学科12道备考试题中由计算机随机抽取4道备考试题作为当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并予以公布。

其中,物理、化学学科每个考场准备4道试题所对应的实验器材,每道试题6套,固定在实验桌,座位安排如下图所示。


讲   台



第一行座位座位座位座位


A


B


C


D


第一行座位座位座位







第二行座位

A

B

C

D

第二行座位







第三行座位

A

B

C

D

第三行座位







第四行座位

A

B

C

D

第四行座位







第五行座位

A

B

C

D

第五行座位







第六行座位

A

B

C

D

第六行座位







原则上,每个考场安排24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考试。每个考场安排1名评委组长和12名评委,每1名评委同时监考2名考生并赋分。考试采取评委现场赋分、考生签名确认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评委不得监考任教学校学生。

评委监考和评分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按操作步骤和考生操作的正误在评分终端细则的相应栏内点击录入分数,待考试结束后,现场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有异议,由评委组长裁决。最后考生在打印的评分表上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的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考后不再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查。考点要做好成绩保存及上传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五、考试成绩的使用

理化生三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卷面分均为10分,实验操作考试按100%计入各科成绩总分;理化生三科笔试成绩卷面分均为100分,笔试按卷面分的90%计入各科成绩总分;具体计分方式见下表。

科目

笔试

卷面分

笔试分值

(折算后满分)

实验操作

卷面分

实验操作分值

(折算后满分)

总分

物理

100

90

10

10

100

化学

100

90

10

10

生物

100

90

10

10

具体成绩以等级呈现

六、免考和缓考规定

(一)免考。上肢残疾考生凭有效残疾证书可申请理化生实验操作三科免考,色盲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可申请化学科免考,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可申请理化生实验操作科免考。免考考生单科实验操作成绩按满分的6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二)缓考。因健康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经区、县级市教育局批准可延缓参加考试,延缓参加考试时间由区、县级市教育局确定,各区、县级市集中一次性补考。

(三)申请。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茂名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免考、缓考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报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四)公示。经区、县级市审核批准免考或缓考考生,应于考试前分别在考生所在班级及学校公告栏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考点设置

全市设茂名市区、高新区、滨海新区、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和化州市八个考区。各考区可根据当地学校分布的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设立若干个考点,原则上每个镇(街道)至少设1个考点;考点设在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考点设置方案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提出报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公布。

每个考点学校至少设物理、化学、生物标准化实验室考场各1间。考场实验室要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要求和安全保障设施,仪器要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要求。考试所用实验器材的型号、规格要统一,并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

每个考场内前后左右至少安装6台以上高清电子摄像监控设备,每台高清电子摄像监控设备监控4个考位,并对考试全程无死角监控并录像,录像留存考点半年以上备查。

由茂名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信息管理系统,配置标准接口对考生成绩进行自动导入。考点按照茂名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进行建设,每个考场准备12台评分终端进行评分;一台电脑用于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上传成绩;一台激光打印机,用于打印考生座位号、成绩等。

全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场建设要求最迟在2022330日前全部完成。各区、县级市、各考点学校要及早落实资金预算,认真做好考场规划、建设和设备设施采购,确保考场正常使用和考试顺利进行。

八、组织实施

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统一调配考点及监考员,各考点具体实施考务组织和评分工作。

各区、县级市根据考生人数、考点数,组建若干个考试小组,考前由茂名市教育局组织评委进行现场或远程培训。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考试领导工作,全面承担考试组织管理责任,并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考生实验操作考试结束后,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将考生成绩刻录成光盘(含考生号、姓名、科目、成绩等)送茂名市招生办备查。

具体评分细则、考务工作细则由市教育局另行制订并公布。

九、考试安全

考试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实验室配电、易燃品以及有毒、有腐蚀性药品的购置、存放和使用严格管理,并制定防范预案,确保考生、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

十、监督检查

各区、县级市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巡察,公布监督举报受理电话,严肃考风考纪,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突发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考试期间,一经发现违纪问题,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实验操作考试期间,区、县级市教育局应派出巡察组到考点检查考试工作。

十一、其他

各地要通过实验操作考试,加强学校理化生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情况的检查制度,指导、督促学校按要求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各学校要进一步重视理化生实验教学工作,加强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配备,开展实验工作人员实验操作技能的培训,开齐开足课程标准要求必做的实验。各学校要建立理化生实验室开放制度,定期开放实验室,供学生日常练习。

附件:

  茂名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命题说明.docx

  茂名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题目.docx

  茂名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命题说明.docx

  茂名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题目.docx

  茂名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实验操作考试命题说明.docx

  茂名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实验操作考试题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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