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单位 |
备注 |
1 |
印发《关于清远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通知》 |
3月9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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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中考报名 |
3月15日至3月24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各初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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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关公办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及面向清城区自主招生工作会议 |
3月下旬 |
市招考办、体卫艺科、基信科、督导室、教师发展中心、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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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网上预报名 |
网上预报名:3月17日—21日;修改补充上传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3月23日前;网上确认:3月23日—25日;网上确认后,缴纳考试费:3月31日前;打印准考证:4月9日—15日。 |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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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网上确认 |
6 |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招生考试 |
五年一贯制招生院校、各有关高等院校 |
详见省考试院报名考试通知,各有关学校招生章程。 |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术科考试 |
7 |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
4月17日—5月31日 |
市招考办、市教师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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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考体育考试 |
4月下旬至5月下旬 |
市招考办、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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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委托省考试院命制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 |
5月上旬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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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征订2023年省命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 |
5月上旬 |
市招考办 |
各县(市、区)招考办统计报考人数 |
11 |
组织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及面向清城区自主招生的自主招生考试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市招考办、体卫艺科、基信科、督导室、市教师发展中心、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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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县(市、区)自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
由各县(市、区)自行决定 |
市招考办及各县(市、区)招考办 |
须提前向市招考办报备 |
13 |
召开清远市2023年中考考务工作会议和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培训 |
5月29日至6月16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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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考点、试卷保密室检查及整改 |
6月12日—16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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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选派学生参加中考扫描答题卡 |
6月12日至7月1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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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考评卷场网络和计算机设备检测工作和评卷老师、场地安排 |
6月12日至7月7日 |
市招考办、市教师发展中心、各评卷点和光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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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考试值班、巡考人员安排及考前动员 |
6月12日—19日 |
市招考办、局机关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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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广东省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
6月26日—28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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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答题卡扫描 |
6月26日至7月1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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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考网上评卷 |
7月3日—7日 |
市招考办、市教师发展中心、各评卷点和光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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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成绩发布及复核,公布第一梯度线、第二梯度线。 |
7月8日—9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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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考生志愿填报 |
7月10日—13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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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县区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提交审核 |
7月13日 |
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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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投档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以及投档分数在第一梯度线以上清城区考生 |
7月15日—16日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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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一次拟录取考生注册 |
7月17日—18日 |
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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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第一次录取学校退档未报到注册考生 |
7月18日 |
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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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公布第一次录取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并组织填报第一次补录志愿。 |
7月19日—20日 |
市招考办,清城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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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第一次补录考生报到注册 |
7月21日 |
市招考办、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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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第二次拟录取考生注册 |
7月22日—23日 |
各高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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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第二次录取学校退档未报到注册考生 |
7月23日 |
各相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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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公布各校剩余学位,并组织清城区考生填报第二次补录志愿,其他各县(市、区)补录本区考生。 |
7月24日—25日 |
市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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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第二次补录考生报到注册 |
7月26日 |
各高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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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打印送审 |
9月2日—16日 |
市招考办、基信科、职高科 |
中职学校新生备案时间以省统一安排为准 |
备注 |
如本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有调整,以实际工作进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