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5-29 9:02:56
2023韶关中考政策方案
韶市招考委〔2023〕1 号
关于印发《韶关市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普通中学、市属中职学校,韶关片技工院校: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3〕3 号)、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3〕5 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韶关市省一级以上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实施方案(2021 年修订)>的通知》(韶市教〔2021〕10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韶市教
〔2023〕1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韶关市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韶关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工作,保障高中阶段学校选拨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招生原则,我市继续使用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服务平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填报志愿、统一考试、集中评卷、分类录取的办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和九年级文化课考试全部科目采用省统一的试卷和专用答题卡,考生在试卷上答题均无效。按照省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定为 6 月 26 日至 28 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 月 26 日(星期一)
上午
08:30—9:30 60 分钟 地理(八年级)
10:20—11:20 60 分钟 生物学(八年级)
下午 15:00—17:00 120 分钟 语文
6 月 27 日(星期二)
上午
08:30—10:00 90 分钟 数学
10:50—11:50 60 分钟 道德与法治
下午 15:00—16:20 80 分钟 物理
6 月 28 日(星期三)
上午
08:30—9:45 75 分钟 英语
10:50—11:50 60 分钟 化学
下午 15:00—16:20 80 分钟 历史
九年级考试科目共 8 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计分办法为: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 120 分(其中英语科笔试 90 分,听说考试 3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 100 分(含实验操作 1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卷面各 100 分,各折算成满分 50 分计入中考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 100 分,折算成满分 60 分计入中考总分;2023 年中考总分满分 720 分。
八年级考试科目共两科,分别为地理和生物学。考生取得的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 10 分)成绩转化为 ABCDE 五个等级,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分。地理、生物学卷面成绩与等级的关系:100 分—85 分为 A 级,84 分—70 分为 B 级,69 分—50 分为C 级,49 分—25 分为 D 级,24 分(含 24 分)以下为 E 级。
(二)考试的组织管理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管理。县(市、区)中考由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负责实施,市属学校的文化课考试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直接组织实施。
(三)成绩公布
7 月中旬公布中考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今年将对我市中考部分考生进行成绩屏蔽。总分排名前 200 的考生不公布具体分数,被屏蔽成绩的考生按志愿正常录取。
三、招生计划编报
(一)生源计划的编制要求
1.经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具有招生资格的高中阶段学校方可开展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根据审批后的招生计划,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招生生源计划的编制工作。
2.经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具有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方可开展中职招生和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高中阶段学校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本地区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国家、省和市的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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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成立的高中阶段学校,须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设立文件向市招考中心申请学校招生代码。
(二)招生计划编制办法
1.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填报网址:http://gzzs.jy.sg.gov.cn/zkpt,学校登录账号即为学校代码。
2.学校在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后,必须核对并完善本校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的内容为:学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录取联系人等。
3.普通高中学校必须输入以下计划信息:招生计划总数、计划类别(分普通生、指标生、特长生等)、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照顾政策、备注等。
4.学校对其输入的计划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系统提交。提交后,学校不能再对计划信息进行修改,确需修改时,须向所属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三)招生计划审核
1.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审核。
2.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审核。
3.技工院校的招生计划,市属技工院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省属技工院校由省技校招生办审核。4.三二分段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进行编报,三二分段计划和全日制计划,在区域内只能单向调整,即在区域内计划调整时,全日制计划不能调整为三二分段计划。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
2023 年我市中招志愿填报时间为 5 月 24 日至 30 日。采取由学校组织指导、考生自行上网录入志愿并在打印的志愿确认表上签名确认的方式进行。各地各校严禁代**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
各县(市、区)招考部门汇总本地区(不含市属学校)签名后的志愿确认表、市属学校汇总本校签名后的志愿确认表于 6 月 20日前交到市招考中心中考科集中保管、备查(保管半年)。
(二)志愿分类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普通高中,第二类为职业院校。职业院校包括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行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志愿同时填报和兼报。
(三)志愿批次和顺序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要求
本市户籍考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学籍所在地填报普通高中。具体是:
(1)普通高中志愿按计划类别填报,分别为: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组、普通生(含统分指标生)志愿组。两个志愿组可以兼报,也可以单报普通生志愿组。
(2)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教育局批准的区域招生,本市户籍应届考生学籍和户籍不一致的,可以按学籍也可以按户籍填报普通高中。往届生按户籍填报普通高中。
(3)学校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方案、招生范围由招生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执行,考生需填报招生学校的志愿。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组填报相应批次志愿。
(4)考生须填报普通生(含统分指标生)志愿,所在学校有分配名额且考生符合指标到校生的条件,则视同该生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
(5)往届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的普通高中志愿,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往届生只能填报普通生志愿组,按普通生投档录取。
2.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类型填报志愿要求:本市户籍应届考生按户籍所在地填报(不限学籍,详见附表
1)。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与范围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五批次进行,各批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报,也可以不选。
提前批:可填报一个志愿。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的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组: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可按批次填报志愿。
普通生(含统分指标生)志愿组:考生可根据学籍或户籍按批次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可填报一个志愿。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州中学、广东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广东北江实验学校(公办生)等 5 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第二批次:可填报一个志愿。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曲江中学、广东韶关实验中学(民办生)、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民办生)、韶关市永翔实验中学(公办生)等 5 所学校,其中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广东韶关实验中学(民办生)、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民办生)、韶关市永翔实验中学(公办生)面向全市招生;曲江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面向市辖三区招生,统分指标生面向曲江区招生。
第三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
第一志愿:韶关市第五中学、韶关市张九龄纪念中学、乳源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第一中学、南雄中学、南雄市第一中学、翁源中学、新丰县第一中学等 10所学校,其中韶关市第五中学、韶关市张九龄纪念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面向市辖三区招生,统分指标生面向浈江区和武江区招生;其他县(市)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和统分指标生面向本县域招生。
第二志愿:曲江区第一中学、南雄市黄坑中学、乐昌市第二中学、乐昌市城关中学、始兴县风度中学、翁源县龙仙中学、仁化一中、韶关市永翔实验中学(民办生)等 8 所学校,其中曲江区第一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面向市辖三区招生,统分指标生面向曲江区招生;其他县(市)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和统分指标生面向本县域招生;韶关市永翔实验中学(民办生)面向全市招生。
第四批次:可填报三个志愿。我市中职学校 13 所,韶关片技工院校 3 所(具体名单见附件 2),以及全省对我市有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
考生应认真阅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章程及我市公布的招生政策,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的组织与管理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市属技工院校的新生录取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实施,省属技工院校的新生录取由省技校招生办组织实施。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均按照《关于下达韶关市 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韶市教〔2023〕9 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按照省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三十个不得”的规定,严守招生纪律,严格按批准的办学层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基本资格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需从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需有《韶关市 2023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在确定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复核无误后确认录取。其中:
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州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录取新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30个项目中,必须有 60%以上(含 60%)的项目被评为良好(B 级)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中有项目被评为不合格(D 级)的考生,可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和管理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2.地理、生物学成绩的资格条件。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州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录取新生的地理、生物学成绩均需达到 C 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地理、生物学成绩均需达到 D 级及其以上等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不设地理、生物学成绩等级要求。
(三)分数线的划定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与成绩等分类划定,报市招考委审定公布。
(四)中职技校录取原则
中职和技工院校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平台,按照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招生学校要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
中职学校在录取第一阶段要确保有志愿的考生优先;未完成招生计划或生源不足的学校,可在录取第二阶段自主组织生源,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五)投档规则
今年中招录取投档的顺序按批次进行,同一批次普通高中投档顺序为学校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普通生、统分指标生,具体是:
1.提前批,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公费定向招生计划数 1:1.1(不足 1 个的按 1 个计)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按招生院校经面试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投档。
2.本市普通高中:
(1)学校自主招收(含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提供预录名单(含姓名、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等)、考生的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投档录取。
(2)普通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的普通生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统分指标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所在初中学校分配统分指标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经招生学校确认后录取。
3.中职和技工院校,按志愿顺序投档。
4.同分投档规则。
当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录取名额不足时,为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性和不超计划录取,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比较,如三科成绩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六)录取名册打印和备案
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自行打印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考中心审核。市招考中心不再受理高中阶段学校往届招生名册补盖录取专用章事宜,请学校按要求及时做好当年录取名册打印备案工作。
六、强化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为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2023 年韶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3),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宣传工作。招生录取过程中,邀请市纪
委监委派驻市教育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做了安排(附件 4),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业务部门联系电话: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中考科:0751-8166650;韶关市教育局基教科:0751-8777060;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0751-6919657;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751-872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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