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佛山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更新时间:2024/3/16 9:37:05

2024佛山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照顾录取政策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录取政策,只取加分且分值最高一项。市教育局接收跨部门联审照顾录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5 月 18 日,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考生在原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或优先投档录取。
1.军人子女(须向军人所在师级单位政治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由佛山军分区、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1)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 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19—计工作 5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30 分投档录取。
(2)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 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 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现役军人的子女,加 20 分投档录取。(3)平时荣获三等功现役军人子女同分比较时优先出档。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军人子女政策执行(须向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申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3.公安民警(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须向市公安局政治处、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1)公安烈士子女,加 20 分录取。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考生,加 10 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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