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枣庄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4/4/11 7:45:43

2024枣庄中考政策方案

枣庄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5月0日-13日。
(二)报名资格
A 类:枣庄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
B 类:枣庄市外回原籍应届考生(现户籍地为枣庄市且具有枣庄市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C 类:往届生(现户籍地为枣庄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D 类:具备枣庄市户籍或学籍的跨区(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普通高中学校在籍或曾经注册学籍的、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或不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不参加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高中段学校不予录取。自 2025 年起,参加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二批次普通高中和中职(技工)学校,不得报考一批次普通高中。
(三)报名办法

A 类考生在学籍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或登录个人账号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只能选择一个。个人账号和密码由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组成,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学籍号分别发给每个学生。
B 类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应届生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在各区(市)教体局设立的“零散报名点”报名。
C 类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初中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在各区(市)教体局设立的“零散报名点”报名。
D 类考生报名时需携带①户口簿和所报考区(市)的居住证②应届生学籍证明或往届生初中毕业证③父母一方或本人在所报
考区(市)的不动产证、网签购房协议或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④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⑤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④或⑤具备其中一个),在各区(市)教体局设立的“零散报名点”报名。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由初中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应届生学籍证明由初中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县级学籍管理部门章。各类考生中的艺体专业生报名时要提供其报考学校核发的艺体合格证。
D 类考生报名佐证材料由各零散报名点初审,初审通过并由各零散报名点汇总,5 月 14 日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各学校和零散报名点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将取消考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零散报名点特别要将往届生学生信息与高中段学校学籍系统比对,对于曾经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一律不予报考。
(四)报名材料留存
1.考生本人填写的《考生志愿填报表》。通过学校集体报名的 A 类考生和 B、C、D 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需填写《枣庄市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 1),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需填写《枣庄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 2),报考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或中职学校或技工院校的考生需填写《枣庄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 3)。以上均需考生手写并签字,涂改无效,由学校或报名点留存一年备查。
2.信息确认表。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打印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核对后签名并按手印确认。报名结束后,按照不同类型志愿学校,分别汇总报送到区(市)教体局基教科(股)、招生考试机构或职继科(股)存档一年备查。市直学校考生的报名材料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招考院和职继科存档。
3.通过个人账号报名的考生不需留存材料,由报名系统自动抓取填报痕迹和过程。
(五)考生志愿选择
普通高中、初中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不得兼报。
1.普通高中。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两个录取批次,其中一批次录取高中是枣庄市第一中学、枣庄市第二中学、枣庄市第三中学市中校区、枣庄市第三中学新城校区、枣庄市第八中学、枣庄市第十八中学、滕州市第一中学、滕州市第二中学,其他高中为二批次录取高中(含枣庄市第三中学新城校区国际部)。每个考生最多可以选取 3 所高中学校填报。
(1)一志愿报考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二志愿、三志愿可选报符合招生范围的 2 个二批次学校。
(2)一志愿报考二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二志愿、三志愿不得再选报一批次学校,可选报符合招生范围的 2 个其他二批次学校。
2.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后高职院校首次志愿填报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初中后高职院校征集志愿(补录)的填报。
3.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后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征集志愿(补录)的填报。
二、考试与考查
(一)考试与考查科目
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科目,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学科时事政治主要考查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考查科目包括音乐、
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理、生物实行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八年级、九年级学年末,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取两次考试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往届生及外市回原籍的考生必须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补考。
2024 年体育与健康科目、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正常进行(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5、16、17)。自 2025 年中考开始,将艺术类科目(音乐、美术)纳入中考,其中,艺术类科目(音乐、美术)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确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试题命制以核心素养为考查目标,通过恰当选择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等测试内容,全面考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考试命题以情境为载体,突出情境的真实性、典型性、适切性、复杂性,着力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下多层次、多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题目任务依据学业质量标准和学习内容的不同特点,综合考查学生面对真实问题情境,在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过程中,展现出的核心素养达成情况,以检测课程目标实现的程度。试题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强化实验操作能力,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不断提高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三)考试组织实施
1.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6 月 13 日
(星期四)
9:00~11:00 语文(卷面 120 分)
14:30~15:30 化学(卷面 100 分)
16:30~18:00 道德与法治(卷面 100 分)
6 月 14 日
(星期五)
9:00~11:00 数学(卷面 120 分)
14:30~15:30 历史(卷面 100 分)
16:30~18:00 物理(卷面 100 分)
6 月 15 日
(星期六)
9:00~11:00 英语(含听力)(卷面 120 分)
14:30~15:30 生物(卷面 100 分)
16:30~17:30 地理(卷面 100 分)
2.综合素质评价参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考查,由各区(市)教体局制定,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3.自主招生考试依据《枣庄市 2024 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附件 4)组织实施。
4.艺体专业生考试按照《枣庄市 2024 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6)组织实施。
5.初中后职业院校招生(含初中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初中后中职(技工)院校,下同),依据《枣庄市 2024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 8)组织实施。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与计划
(一)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遵循属地原则,一般在县域内招生。枣庄市第三中学市中校区面向市中区和市直学校招生。枣庄市第三中学新城校区面向中心城区(含市直学校)招生,其自主招生和国际部可面向全市。省级艺体类学科基地或特色高中、省级高水平艺术社团、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其他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特殊专业,可面向全市招收符合相关项目的学生。
2.初中后高职院校。初中后高职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3.初中后职业院校。初中后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 3 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学制 1 年或 1.5 年;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 3 年、高级工学制 5 年、预备技师 6 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中级工学制 2 年、高级工学制 3 年,预备技师学制 4 年。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学校。各区(市)教体局按照近年毕业生数、生源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选课走班及班额不超过 50 人等要素,科学制定区域内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区(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制定《枣庄市 2024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附件 9),其中,指标生、自主招生、艺体专业生一般分别为年度招生计划的 65%、12%、5%,艺体专业生计划超过 5%的,按照不得高于本校近三年最高招生比例设置,并逐年降低至5%以内。
2.初中后职业院校。
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待省下发我市后,在枣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四、成绩发布与义务教育证书发放
(一)成绩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公布考试折合后分数和等级,生物、地理公布原始分数及等级。等级划分原则是将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 A、B+、B、C+、C、D+、D、E 共 8 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一般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 3%、7%、16%、24%、24%、16%、7%、3%。按分数划定等级时,如果考生 D 级及以上等级数量超过对应比例,则按实际得分划定等级。

(二)成绩和录取发布。2024 年 7 月 10 日前发布考试成绩和被录取学校,具体查询时间及网址以枣庄市教育局公告为准。
(三)成绩保密。考试成绩属于考生个人隐私,除本人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严禁炒作“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区(市)、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给区(市)、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四)证书发放。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规定,具有本市初中学籍、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修完规定课程且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准予毕业并发放义务教育证书。区(市)教体局要组织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补考,补考办法由区(市)教体局具体制定。市直学校自行组织补考,考试结果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发义务教育证书。
五、录取
按照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素录取。
折合后的文化科总成绩为 680 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成绩计入,满分各 120 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折算后计入,折算后满分分别为 70、50、45、45、30、30;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按照 50 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限制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艺体专业生。为培养具有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学生,可对不同类别的艺体专业生单独划线录取。艺体考生一志愿未被录取时,其第二、第三志愿按照普通生参与录取。
2.自主招生。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并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总成绩不低于该校普通考生录取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 C 级及以上的,在志愿一学校之前投档录取,即不再参与所填报普通志愿的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按照指标生和普通生录取。
3.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 D 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学校考生最多降 30 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学校考生最多降 15 分。
4.普通生。按年度普通生计划录取。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 D 级及以上。
考生如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其折算后的成绩减少 20 分后参与第二志愿录取,如被第二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第三志愿录取。如第二志愿未被录取,其折算后的成绩减少 20 分后参与第三志愿录取。凡已经被所填志愿的普通高中录取但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均不得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二)初中后职业院校录取
依据《枣庄市 2024 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 8)组织实施。
六、录取优待政策
有关考生填报《枣庄市 2024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附件 15),对不同类别特殊考生降分录取,降分选最高项、不累计。军人烈士子女,国家确定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以及飞行、潜艇、
航天、涉核等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 40 分录取;烈士子女,作战部队、国家确定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系统烈士、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及我市台商随行子女,少数民族考生,降低 10 分录取;独生子女类考生经户籍所在地区(市)及市卫健部门逐级审核后降低 5 分录取。


各区(市)教体局和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要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风险隐患,排查报告于 5 月 28 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附件:1.枣庄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2.枣庄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3.枣庄市 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4.枣庄市 2024 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5.枣庄市 2024 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6.枣庄市 2024 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7.枣庄市 2024 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专业预录审批登记表
8.枣庄市 2024 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9.枣庄市 2024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10.枣庄市 2024 年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1.枣庄市 2024 年中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2.枣庄市 2024 年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3.枣庄市 2024 年中等职业学校中职班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4.枣庄市 2024 年技工学校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5.枣庄市 2024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
16.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
17.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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