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迪庆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4/4/20 15:01:16

2024迪庆中考政策方案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州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0〕36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实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正。

(二)坚持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衡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

(三)坚持严格招生、严肃纪律的原则。严格落实“九个严禁”要求,严禁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规定。

(四)实行“见分”填报志愿原则,为进一步优化招生录取程序,促进公平,提高录取工作效率,2023年起采取“见分”填报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进行填报志愿。

(五)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

(六)招生录取唯一性原则,坚决杜绝一生多录。州招考办的招录结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未经州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认定高中学籍。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所有初级中学应届毕业生;

2.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意愿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人员;

3. 州外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州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可以在我州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可正常报考州内普通高中(按当年招生公告规定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初级中学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或高等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登记。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县市招考办确定的报名点报名登记。

(二)我州户籍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回我州参加高中录取的,须在6月30日以前到户口所在县市招生办办理信息登记,并按要求填报志愿。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文件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要求、统一考试分数、统一考试结果应用、统一发布全省初中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1门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州级统一评卷;音乐、美术和劳动技术科目由各县市按照省级、州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其中音乐、美术科目(笔试)由州教育体育局统一命题、各县市组织考试及评卷。
  (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14门学科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为7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体育4门学科考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实际得分计入。物理(含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实际得分50%计入;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3门学科考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实际得分40%计入;化学(含实验操作)、地理2门学科考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实际得分30%计入;信息技术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按10分计入,不合格者为0分;音乐、美术考试2门学科,达到优秀、良好、合格者分别按照20、15、10分,不合格者为0分,赋分后总成绩(不超过20分)计入;劳动教育科目据学生实际得分(不超过20分)计入。
   六、志愿填报

(一)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3日。

(二)志愿填报要求

符合初中学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工作在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填报志愿以初中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考生在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下自主填报、修改志愿。填报网站为“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县(市、区)招考办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考生所填志愿经确认点确认并打印志愿确认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3.填报志愿前,高中招生计划和志愿批次设置由州教育体育局按相关文件要求统一发布招生公告,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各高中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慎重选择,妥善填报。要保管好自己的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7月3日志愿填报之后任何学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能修改学生志愿。

七、录取

(一)坚持全面衡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以志愿设置批次顺序为序,各批次之间不设志愿级差。

(三)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方式: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线后,按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原则投档。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五)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有关文件及迪庆州2024年招生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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