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1-3-4 13:46:51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院2020年将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青海、广西、吉林、河北、湖北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高职(专科)学生。今年招生专业有环境工程技术、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环境规划与管理、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市政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会计、互联网金融、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等21个专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具体说明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zhxy.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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