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4-3 8:23:25
项目 |
人数上限 |
备注 |
男子篮球 |
5 |
中锋单列,不超过2人 |
女子篮球 |
5 |
后卫单列,不超过2人 |
男子游泳 |
13 |
仰泳单列,不超过2人 |
女子游泳 |
13 |
仰泳单列,不超过2人 |
男子足球 |
11 |
守门员单列,不超过2人 |
女子足球 |
11 |
守门员单列,不超过2人 |
2.以上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八、录取工作
1.我校将根据各项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并在学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2.考生所在地如有举行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按规定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3.参加单考且成绩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经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可免于参加高考,我校将根据单考具体分项目招生人数按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参加高考的高水平运动员,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原则上即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省控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经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我校将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或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我校可申请按省控线65%予以录取。
5.入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的考生,应按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高考志愿填报并在规定批次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于2019年6月25日至3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6.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8.我校将在入学后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运动专项复测。复测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9.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招生办),22865198(体育部)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政编码:350116
十、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篮球项目)测试实施细则 点击查看
2.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测试实施细则 点击查看
3.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测试实施细则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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