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操作办法

更新时间:2019-6-25 21:43:21

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操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5〕6号)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9〕97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了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操作办法。

 

二、工作机构

防城港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在防城港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考试项目、计分方法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项目

第一类:跑——50米跑。

第二类:跳——立定跳远。

第三类:力量——原地正面掷实心球(2kg)。

第四类:自选项目:俯卧撑--男子、仰卧起坐--女子。

(二)计分方法

每个项目满分为15分,共计60分。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总成绩等级。

(三)考试方式

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考评人员到各考点统一考试,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学采用人工测试或者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的电子测试设备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及人员安排

2019年5月中下旬,在5月30日前完成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中考体育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学校进行,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统一安排考试。

五、关于免考、缓考、缺考等有关规定

(一)免考与缓考

1.考生考前因病、受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不能参加某一单项体育考试的,应在考前由本人提出申请,须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证明,填写《2019年防城港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由学校签具意见,防城港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免予考试或免予某一单项考试。免予考试的,以及格分(即36分)计入升学总分;免予某一单项考试的,该单项以及格分(即9分)计入总成绩。

2.考生因先天性疾病或肢残、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免修体育课的,在考前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证明(明显肢残的考生可凭残疾证),并在考试前进行面检,填写《2019年防城港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经防城港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对不能参加考试的以总分70%分值(即42分)计入升学总分。

3.凡申请免考的学生,学校须在考前3天张榜公示免考名单。

4.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以及特殊时期的女生,可在考前申请缓考,填写《2019年防城港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学校核准后,报由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补考。如届时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考,填写《2019年防城港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缺考

无故缺考或考试时放弃某项考试的考生,不予补考,该项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工作实施要求

(一)考场的设置及要求

1.全市设上思县、东兴市、防城区、港口区四个考区。

2.各考点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3.考生所有中考体育考试项目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4.考点的选定以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利于封闭和大部分学校就近考试为原则。

5.各考点组长长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安保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是否符合体育考试设置要求,决定可否设置考点。

6.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由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考试时间,通知监考人员及有关学校,并备案。

7.各考点要与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考场的规定及要求

1.考点所在的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考点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考评员、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休息室。

3.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试规定和考生须知。

4.考点内要设医务点。

5.考点实行封闭,未经考区领导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如下工作

1.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中考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3.协助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4.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考试,并提前做好分组、分道、分项等工作,各校必须由一名分管校长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

5.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要派出校领导和教师按时组织学生赴考。特别注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点负责人反映。

(四)考生须知

1.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2.凡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

3.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试前,考生要校对自己的报名号;考试时,听从监考人员分组检录列队进场,遵守考试规则。

5.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经监考人员检录后带领进场考试;考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每个项目考试完毕必须注意听清考评员读报的成绩,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考评员反映。

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场内不得打闹、嬉戏。

8.考试完毕必须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员查问成绩。

9.有礼貌,尊重监考员、考评员,服从裁判。

(五)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的组成及职责

1.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的组成。

监考员、考评员从各中小学抽调体育教师经培训后分派各县 (市、区)担任监考工作,其中抽调名额港口区为 4 名,防城区 8 名,上思县 8 名,东兴市 4 名,市教育局、市直学校 24 名。

    2. 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助做好考试具体行程安排及监考员食宿安排;从各县(市、区)抽调的监考员食宿、监考补助、差旅费由其所在监考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由市教育局抽调的监考员食宿、监考补助、差旅费由市教育局负责。考试所需车辆由各县(市、区)负责。

     3.各县(市、区)教育局选派的监考员要求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年轻骨干体育教师,并于5月 10 日前将选派的监考员名单报基础教育科。

    4.各考试学校按附件填写好相应表格,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5.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各种舞弊行为,一旦发现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监考员、考评员的职责。

(1)监考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熟悉考试操作程序,考评员要认真学习评分标准,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统一尺度,统一标准。

(2)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4)考试前组长要向考生宣布有关考试事项和要求。监考员、考评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

(5)监考员、考评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工作期间要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6)监考员在开考前20分钟开始检录,并对缺考、缓考考生进行登记,带领考生到指定的项目考点,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7)监考员、考评员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8)每个项目考试完成后,由监考员或随队教师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9)如果进行记录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考评员应会同该项目的另一位考评员、考评组长用红色笔予以更正,并签上姓名。

    七、考试成绩录入及报送要求

   (一)考生中考体育的考试成绩由各考区监考组统一组织汇总审核后进行报送。成绩录入时必须有录入员、监录员、复核员,每录完一袋即在试卷袋浮签上签字。对本考区考生的成绩核对无误后封存并备份两个U盘,于6月10日前上交市基教科。

   (二)各考区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和本考区考生的成绩评分记录表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前交市教育局基教科。

 八、纪律要求

(一)中考体育考试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发现工作人员、监考员、考评员违纪行为,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各考区要严格把好监考纪律关,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对各考区考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或复查,一经发现问题可令其停考或重考,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过程中,发现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员、考评员即给予警告或撤换。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

各考区、各初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要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谋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考试,要做好考风考纪监察工作,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2019年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刘文豪,电话:0770-2883851,18657700533;邮箱:fcgjyjj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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