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4-25 20:48:16
2020吉安市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1.普通高中招生总体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县(市、区)要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招生规模,控制班额(其规模与班额均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尽量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达到职普比大体相当。市属吉安一中和白鹭洲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2.为优化高中阶段职普比例结构,全市确定一条普通高中(不含特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市直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市教体局确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和录取分数线由各县(市、区)确定后于8月15日前报市教体局确认并统一对外公布。
3.跨省、市借考考生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录取,须在8月2日前提供由借考地县级以上招办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借考地考试科目,每科目满分,该考生各科得分和总分),可供查询中考成绩的网址,以及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凭证,由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根据两地考试科目和分数进行成绩折合录取。
4.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规定,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市的省级重点高中要将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均衡招生(由于市直高中已面向吉州、青原两区均衡招生,两区的省级重点高中是否再进行均衡招生,由两区自定)。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原则上录取本地初级中学(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在籍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志愿和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是否设定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自定。
5.为了稳妥推动课改后的中考和高中招生办法的改革,全市今年仍将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对考生的评估体系,录取省级重点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是B等级以上(含B等级),录取省重点建设高中和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必须达C等级以上(含C等级)。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将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录入中考数据库报市中招办。
6.报考“三定向”未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兼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凡签订了“三定向”协议书的考生,若放弃,不予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7.市直高中招生
(1)计划分配
计划的85%面向井开、吉州、青原三区招生(其中均衡计划为70%,其他为统招),计划的15%面向县(市)招生。
(2)志愿填报
①统招志愿的填报: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提前批次志愿”选择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另外,“重点高中志愿”还可选择本县(市、区)的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市直高中落选后,参加本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录取。②均衡志愿的填报:井开、吉州、青原区符合市直高中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在“重点提前批志愿”选择了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视为填报了均衡志愿,否则不能享受均衡招生。各县(市、区)不得以各种名义阻止或变相阻拦学生报考市直高中,不得提前组织考试或以其他方式截留优秀学生。8月4日前,学生如有自愿到市直高中就读的,可到市中招办填报市直高中志愿申请。
(3)录取
井开、吉州、青原的考生采取两校“统一划线、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即根据两校分配到井开、吉州、青原的招生计划划定同一条统招分数线,确定各类上线考生人数,当其中一所学校的上线志愿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时,超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随机摇号录取,录满为止。其他未录取的上线考生自动替补录取到另一所学校。(a)统招上线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b)均衡上线人数确定:城区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50分内,乡镇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70分内,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在井开、吉州、青原报考了市直高中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县(市)的考生按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井开、吉州、青原的城区初中学校最低均衡分数线。
(4)吉安一中继续举办“宏志班”,白鹭洲中学继续举办“弘毅班”。这两个班以相同的比例确定招生计划,按中考报名志愿提前录取,具体办法详见有关规定。
(5)市直高中招收的县(市)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可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8.关于特招生的录取
按市教体局相关文件执行。
9.新生录取时间和批次
全市集中录取时间:8月中下旬。批次:第一批定向生、市直高中;第二批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第三批市级重点高中;第四批一般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严禁以举办实验班为名,违规提前招收或承诺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库数据办理高一新生学籍。
10.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规定下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
11.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0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2号)执行。
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局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或分校下达。
2.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至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非师范定向类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院校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中职学校可以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中职学校进入自主招生阶段,于10月20日前到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3.师范“三定向”考生的录取要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号)和《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三定向”培养农村教师计划的通知》(吉教体办字〔2020〕44号)等文件执行。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40%,幼儿园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20%。如计划未能完成再作适当调整,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扶贫政策,各县(市、区)可将师范“三定向”计划按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录取已报考师范“三定向”且录入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学生)。未完成的计划,可调剂录取,具体细则由各地自定。师范“三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最低等级控制线参照划定。
4.“三定向”的录取对同分问题的处理,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队,总分高的优先;如再同分,按语文、数学两科总分排队,总分高的优先;如还同分,按语文单科总分,总分高的优先。
5.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前,各县(市、区)应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本县(市、区)“三定向”考生预拟录名单,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加盖县(市、区)教体局公章,由市中招办进行审核、预录后交招生学校,再由招生学校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各地要转变教育观念,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认真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帮助考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特别要宣传国家面向职业学校的资助体系,以及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全面宣传我市各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就业潜能。各地向本市职业学校的送生数纳入年终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将各初中学校向本市职业学校的送生数纳入年终对初中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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