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镇江市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更新时间:2024/5/26 8:15:25

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热点普通高中。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职普融通班,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项目,五年制师范。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

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二)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与录取

1.将热点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指标生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不得低于该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下20分),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2.依据初中学区入学,且一直在该初中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享有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录取资格。

(三)录取相关要求

1.高中阶段学校以学生中考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按照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志愿。只要被检索的7个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不予投档。同批次考生总分相同,普通高中志愿一并投档,五年制高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分段培养项目和五年制师范院校志愿如果院校不能追加计划则再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升学成绩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投档。

根据招生计划和四星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合理划定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项目的录取分数线。

2.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只有参加中考、并经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后的考生,方能办理录取手续。

3.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取消或更改;一经投档,不再转投;一经办理录取手续,不得申请进入别的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根据招生规定和程序进行补录。

4.新生报到后,由录取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被学校录取、开学两周内未报到者,取消该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四)关于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

严格审核自主招生学校的资质、招考和录取工作,招生名额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执行,招生方案、招考程序和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

中小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其培养方案须报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举办。小语种的招生与办学,严格执行省有关规定。

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各类境外课程班,其境外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招生纳入统一管理,未达到本校当年普通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五)关于民办高中招生

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严禁招收省外和我省其他设区市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要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其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要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预录取分数线进行自主招生,执行设定录取分数线、学校预录取、报送教育部门核准、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收取入学费用的招生录取程序。已办理相关民办高中录取手续的学生(以学生缴纳新生入学费用票据为准),一旦退档,不得补录到同批次同类别的其他民办普通高中。

镇江中考

中考信息不断变化,91中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中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

Copyright 版权所有

91中考网 粤ICP备100337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