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6-25 21:36:37
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以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积极稳妥做好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普通高中招生6200人,中职全口径招生4500人的招生任务,为打造“海边山”现代经济体系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桂教规范〔2016〕4号)执行。
(二)中考笔试
中考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八科,九年级下学期期终考试结束后组织考试。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采用“同堂分卷”模式进行。
地理与生物科目在八年级下学期与中考同步组织,采用“同堂分卷”模式进行。笔试科目具体如下:
科目 |
形式 |
赋分(分) |
时间(分钟) |
说 明 | |||
语文 |
闭卷 |
120 |
150 |
| |||
数学 |
闭卷 |
120 |
120 |
考生只准带圆规、直尺、三角板等画图工具进入考场。 | |||
英语 |
闭卷 |
120 |
120 |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占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 |||
物理 |
闭卷 |
100 |
90 |
| |||
化学 |
闭卷 |
100 |
90 |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 | |||
道德与法治及历史 |
闭卷 |
120 |
120 |
| |||
道德与法治 |
历史 |
道德与法治 |
历史 | ||||
60 |
60 |
60 |
60 | ||||
地理 及生物 |
闭卷 |
200 |
120 |
| |||
地理 |
生物 |
地理 |
生物 | ||||
100 |
100 |
60 |
60 |
(三)体育与健康科考试
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内容为5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投掷实心球、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四项,每项15分,合计60分。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四)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物理:
(一)探究平面镜成像时像与物的关系
(二)探究串联电路中电压的规律
化学:
(一)利用化学反应鉴别食盐和苏打
(二)比较镁、铁、铜与稀盐酸的反应
考查成绩分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缺考或考查不达标的考生示范高中不予录取。
(五)考试时间
1.笔试科目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4日 |
9:00—11:30 |
语文 |
15:00—16:30 |
物理 | |
6月25日 |
9:00—11:00 |
数学 |
15:00—16:30 |
化学 | |
6月26日 |
9:00—11:00 |
英语(含听力测试) |
15:00--17:00 |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同堂分卷) |
2.地理、生物考试时间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于6月27日10:00-12:00进行。
3.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组织实施,于5月份完成。具体操作办法按《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操作办法》(附件6)执行。
4.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时间
由市电教仪器站统一组织实施,于6月初完成。具体操作办法按《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法》(附件7)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成绩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评卷以分数制阅卷,成绩以等级制方式呈现。
1.总分成绩等级。以考试各科成绩(含本届八年级地理和生物折分、体育与健康科成绩及照顾分)的总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我市教育资源状况划分以八个等级呈现:A+、A、B+、B、C+、C、D、E。
2.笔试考试科目成绩等级。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和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分数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考考生人数比例以八个等级呈现:A+、A、B+、B、C+、C、D、E。
3.学生考试的分数成绩和由此转换而成的等级成绩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布考生原始分数,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公布名次。中考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另行组织升学考试。
(七)命题、审题、评卷及统分及质量分析
由市教科所确定(依据自治区要求)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价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各初中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附件4)执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给予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其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等级评价。分别用A、B、C、D 四个等级呈现出其不同的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 等;表现好的,评为B 等;表现一般的,评为C 等;表现不好的,评为D 等。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各等级学生的比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评价为D 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5%。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校按学生报名号或准考证号进行录入并上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考办,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考办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招考办。
四、中考组织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防城港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大俭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伍志伟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吴 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克徐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陈吉兴 市教育局职成教负责人
陈振友 市教科所负责人
何正全 市招考办主任
钟 宁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郑国泉 市电教站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协调实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基础教育科:负责牵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总体方案的制定和发布;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将全市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号顺序录入成绩)移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导入系统。
2.市教科所:负责笔试科目答题卡扫描、评卷、统分、考试质量分析评价工作;负责将笔试科目考试成绩移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导入系统。
3.市电教仪器站:负责制定全市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办法和具体实施,将考查结果(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号顺序录入成绩)移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导入系统。
4.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试卷的订制、条形码的打印分发、组织考试、填报志愿等工作。
5.职成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报名、考点设置与组织考试
中考报名、考点设置、填报志愿与组织考试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中考报名
中考报名使用计算机辅助采集考生信息,所有考生相片采用数码相片。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从4月1日—12日,在校生统一在所就读学校报名,非在校生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报考条件:①遵纪守法;②本市常住或暂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
(3)填报考生信息:考生要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要详细准确。任何人不能将考生的家庭地址和联系人电话填为所读学校的,若有违反,将追究违反者责任。
(4)报名费: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10〕418)号)文件规定标准。个别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缴交报名费的考生,可通过本人申请填写《防城港市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核实,校内公示,报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后,经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定后可以减免交报名费。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交报名费:①农村低保户(凭《低保证》);②烈属、孤儿、残疾人家庭(凭相关证明)。
2.考点设置
根据考生人数和初中校点相对集中、分片设置考点为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考点设置方案,经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执行。
3.组织考试
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文化考试笔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由各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实施。
五、初中毕业条件
(一)毕业
取得初中阶段正式学籍,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以上(含C等),而且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1. 初中毕业考试总分等级及笔试学科成绩等级达到D等级以上(含D等);
2.学生某些初中毕业考试科目达不到毕业条件,但经所在学校组织补考后(由学生所在学校自主命题但不得收取补考费用)成绩达到及格者。
(二)结业
取得初中阶段正式学籍,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发放毕业证书,仅发给结业证明书:
1.缺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级者;
2.已修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但不参加中考者;
3.学生某些初中毕业考试科目达不到毕业条件而又不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或补考后成绩仍然达不到及格者。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防城港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基础教育科、招生考试办公室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以下简称市高中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二)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通过防城港教育信息网填报志愿,全市初中学校必须提供能上互联网的计算机给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志愿演练时间:6月28日至7月5日。网上填报志愿演练仅供考生熟悉网上报志愿流程练习,所报志愿与正式报志愿无关。
2.网上填报志愿时间:7月6日8:00至7月12日17:00。由学生个人在网上自行填报。各初中学校必须为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服务。
3.志愿填报要求:
(1)志愿填报需尊重考生个人的意愿。任何人不得违背考生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修改考生志愿。若有违反,追究违反者的责任,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社会不稳定事件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违反者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2)所有考生必需填报市内高中阶段学校。不填报志愿的考生若在本市内就读将不能取得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
(3)考生志愿按两批填报。第一批次录取的志愿只能填报市北部湾高中。第二批次录取的志愿可填报除北部湾高中外的其他高中学校两个。志愿填报一次完成。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 7月1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5)考生志愿信息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
(6)网上填报志愿时只能使用微软的网页浏览器IE(即Internet Explorer),使用其他浏览器如QQ浏览器、360浏览器等可能会造成填报不成功。请各校务必向考生说明。
(三)录取依据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科、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组合等级)和各科(含地理、生物)成绩等级。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按中考总分等级先后顺序和在同一总分等级内学科成绩高等级数量越多,录取投档排位越靠前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4.学生报考志愿。
(四)录取原则
实行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的“双向选择”原则,逐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自主权。
1.各学校必须完成指令性计划内指标录取后,方可招收市外考生,招收市外考生需报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招收。
2.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级以上者,示范性高中及一级学校方可录取;为C等级以上者,一般高中方可录取。缺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综合素质评价为D级者,一般高中不得录取。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操作考查成绩作为示范性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不参加物理、化学操作技能考查的,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
4.八年级学生地理和生物成绩按学科总分30%计入该生下一年中考成绩总分。六市(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来宾、崇左)除南宁外,考生地理、生物成绩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八年级在籍学生不参加地理和生物考试的,下一年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初三阶段外地转入学生,除六市外需报名参加今年八年级地理与生物考试,与八年级一并考试,成绩按学科总分30%计入该生今年中考成绩总分。
5.外地考生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的,必须参加原就读地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取得学籍后再根据相关规定视原就读地普通高中录取学校的层次及我市对等高中学校接收情况办理转学。
6.不收择校生。
7.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规定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防城港市高级中学、东兴中学和上思中学按指令性计划内招生指标50%以上的比例分配给各县(市、区)初中学校,详见《防城港市自治区示范高中50%指令性计划指标指定录取辖区学校人数计划表》(附件2)。录取时,市教育局将在指定招生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学校报考率酌情增减指定人数。
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没有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全部由中等职业学校安排就读。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并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9.严禁高中阶段学校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严禁各高中学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争抢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严禁各高中学校与中介机构、初中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进行违规有偿合作招生。
(五)录取办法
全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全部通过网上阅档和录取。
1.全市高中学校分两个批次在网上招生
北部湾高级中学为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只招录总分成绩A+的考生。其他高中学校为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录取,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考生志愿、中考等级成绩,按1:1的比例投档。各录取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审阅考生档案,确定拟录名单,经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交校长签名、盖学校公章,再送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未能录取,方可投第二志愿的档。无志愿的不予投档。第一志愿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教育局依据第二志愿从高到低顺序予以补足。
3.录取时间
(1)北部湾高级中学录取时间:7月13日上午10:00-12:00。
注册时间:7月13日下午至15日上午,共两天时间。录取结束后要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组织报名、注册、缴费工作。
补录时间:7月15日下午15:00-18:00。
补录注册时间:7月16日。
(2)其他高中学校录取时间:7月16日上午8:00-12:00。注册时间:7月16日下午-18日上午12:00
补录时间:7月18日下午14:30-18:00
补录注册时间:7月19日上午8:00-12:00
(3)凡已被高中学校录取或已被补足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并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缴费。不按时报到的学生信息不再纳入补录范围。
(4)核准学籍。所有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于7月20日将全部录取学生名册上报市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正式学籍。各高中学校在录取结束后要把所有网上已录取的学生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凡不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的考生如进入我市高中阶段就读将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籍。
(六)照顾录取政策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防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对户口在农村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报考市内高中,采取总分降低20分录取。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桂人口与计生组发〔2013〕1号)的有关规定,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双女结扎户的女儿及农村独生子女考生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
3.军人子女录取按防城港市教育局、防城港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驻防城港市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防教发〔2017〕14号)有关政策执行。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按防城港市教育局、公安局《关于制定〈防城港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政策执行。
5.人民警察的子女市内投资商子女、华侨或归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台湾籍青年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不设照顾分或降等级录取。
6.开办民族班的学校所招收的民族班考生,由学校根据招生条件和招生范围拟定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行降等级照顾录取。
7.各学校可划出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5%的比例,用于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实验、科技小发明、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的学校推荐给各类高中招生学校,由高中招生学校按有关程序提出破格录取。具体操作按《防城港市关于建立特长生推荐录取制度的意见》(附件6)执行。
同时符合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降分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坚持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原则。招生范围包括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
(二)填报志愿。考生可在网上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所报考的学校或报名点填报志愿;往届毕业生可直接到所报考的学校或报名点填报志愿。
(三)录取办法。由各中职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录取。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进一步规范招送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违规送生。
(四)录取时间。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可提前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开展,总体工作从5月份开始,录取时间在9月底结束。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中职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要严格按照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并确保学生信息资料的准确无误。各职校于10月中旬前将全部学生名册录入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待市、自治区逐级审核后确定正式学籍。
八、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和送生任务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今年我市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6200人,招收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2200人,非全日制1600人,户籍地全日制中职送生(含市内、市外)计划4500人。各县(市、区)要采取措施,增加投入,改善条件,扩大招生,努力完成自治区下达高中阶段的招生任务。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任务分解按《防城港市2019年秋季学期高中阶段招生任务分解表》(附件1)执行。市直初中学校、各县(市、区)要根据参考人数及招生计划,努力完成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送生任务。送生任务分解按《防城港市2019年市直初中、各县(市、区)秋季学期送生就读本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任务分解表》(附件2)执行。
九、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而科学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规范程序,公开过程,杜绝腐败现象。
(一)公示制度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价结果的使用等,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新生录取名单、新生报到的起止时间等。
(二)诚信制度
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控制度
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四)评估制度
在报名考试与招生期间,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下列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命题质量及评卷质量;
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及组织保障;
4.考风考纪及中考质量分析。
附件:1.防城港市2019年秋季学期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任务分解表
2.防城港市2019年市直初中、各县(市、区)秋季
学期送生就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任务分解表
3.防城港市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申请表
4.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5.防城港市关于建立特长生推荐录取制度的意见
6.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与健康科
考试操作办法
7.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物理和化学实
验技术操作技能考查办法
8.防城港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文化学科考试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019防城港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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