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安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0-6-4 7:47:53

2020南安中考政策方案

各中学:

为做好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和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现提出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考试安排与要求

(一)考试性质

实行初中学生毕业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科目,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中二年级)进行。

(三)考查科目

初中毕业考查(合格性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等,其中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查(合格性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初中二年级)进行。初中信息技术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合格性考试)参照泉州市教科所编写的《泉州市初中信息技术水平测试指导意见》《泉州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水平测试指导意见》实施,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考查(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呈现。

全市初中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合格性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于2020年6月份举行。各校应按《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工作的通知》(南教招〔2020〕1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四)考试组织

语文等9门科目考试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各学科考试命题以教育部初中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根据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 年春季学期全市各学段(年级)返校复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教防控〔2020〕15号)精神,因受疫情影响,经综合研判并报泉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取消泉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五)考试时间

根据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安排,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定于7月20日下午举行,初中毕业班毕业、升学考试定于7月18日--7月20日上午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备注:

1.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2.各学科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英语考试时间含听力测试时间,听力测试不超过30 分钟)考试时间各120分钟,物理、道德与法治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各60分钟。

3.各学科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中考相关考务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

(六)考试学科的分值与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满分为30分。

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七个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确定方法:按学科总分计算,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5%(语文大于或等于80%)为A级;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语文小于80%)为B级;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为C级;小于60%为D级;缺考学科的成绩以“缺考”记录、不记等级。

2021届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基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今年初中二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两个学科考试成绩将按A、B、C、D、E五个等级记载,并各按其学科卷面考试分数的30%计入明年中招录取总分。

今年初中二年级学生参加2020年地理、生物两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的等级确定方法:按学科考生成绩计算,由高到低位次划定A、B、C、D、E五个等级,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报考人数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 E等级5%;在考生成绩位次后5%中,若考生学科卷面分值不小于学科总分的60%,则记为D等级;缺考学科的成绩以“缺考”记录、不记等级;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七)考试学科的成绩公布与使用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考生考试成绩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查卷。

初中二年级考试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计入该生明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往届生和外省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参加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须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试学科考试,地理、生物学科按我市当届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成绩等级确定方法。参加我市2021年中招录取的考生,地理、生物两个学科的考试成绩必须是参加2020年或2021年我省地理、生物两个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的,并执行我市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切线仍以考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的中考九个学科考试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六个学科考试成绩的分数作为主要依据,中招录取总分630分,其中:物理、化学学科分别按卷面考试成绩的90%、60%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

学科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中招录取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二、志愿填报须知

(一)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类型(见附件1)。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7月9 日上午8点至13日下午6点,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zk.cn。 具体填报志愿办法另行通知、布置。

(三)南安一中2020年普通高中统招生和定向生统一采用2101的代码填报志愿与招生。因高考综合改革需要,从2019年秋季起,南安一中高一年全部在江北校区就读,高二年、高三年全部在校本部就读。

(四)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在一级达标高中批次填报志愿与招生,录取后在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就读。

(五)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采用2163代码,在一级达标高中批次填报志愿与招生。

三、报考须知

(一)具有南安市初中学籍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汇总后向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报送。

(二)往届生。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往届生应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非泉州户籍往届生回原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泉州户籍往届生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三)非南安户籍考生。非南安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南安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南安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非南安户籍欲回其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三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其主管教育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接续手续;或者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待被录取就读南安市普通高中学校后,再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四)在外地就读的南安户籍考生。

1.户籍在南安市的考生在外省、市、县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应在外省、市、县参加高中录取后,方能按照“同级互转”原则转入我市有剩余学位的普通高中。

2.户籍在南安市申请回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应到南安市教育局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④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近两年在福建省参加过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提供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

3.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9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报名参加今年7月20日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按我市当届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成绩等级确定方法。

(五)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录取照顾政策参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号)执行。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统招生

1.切线。根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按1∶1.2的比例逐批切线。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9 A、8A1B、8 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5A2B2C、5A1B3C、5A4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若按等级确定的入选考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则以最低等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的考生。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入围;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入围,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入围。

2.录取。考生切线入围后,根据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录取。

3.录取顺序按《南安市2020年中考志愿填报表》志愿批次逐批逐校录取。

(二)定向生

1.资格。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要成立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六所中学定向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分别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应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具备定向生资格和不具备定向生资格的考生,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后方可确定定向生志愿填报和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及学校领导的责任。

2.录取。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六所学校各自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作为定向生计划。

录取时,从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等六所中学各自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比例下达给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的定向生指标逐校录取。没有完成定向招生计划的学校从各自统招最低录取等级再降5个等级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考试成绩、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到定向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如降分数、降等级后仍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其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吊销。吊销的指标不再重新分配,直接根据全市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录取,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三)自主招生

南安一中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100名(其中学校自主招收保送生50名),国光中学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70名(其中学校自主招收保送生30名),侨光中学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50名(其中侨光中学自主招收保送生20名),华侨中学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45名,分别纳入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校自主招收保送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非保送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计划。

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和程序,更加重视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要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真正为学生个性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要认真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的范围、类别和人数;报名条件与报名办法;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等)。各校经审批的自主招生方案、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的各环节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与监管。

自主招生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7月30日,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四)特长生

各完中校、独立高中可在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部分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被录取的特长生即视为统招生,录取数从该校的统招生的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具体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

(一)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各校特长生录取。

(二)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等学校按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定向生、定向余顺序依次录取。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在本批次统招生中录取。

(三)公布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四)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志愿。

(五)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剩余学位录取、二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六)公布二级达标高中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七)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二级达标高中志愿。

(八)二级达标高中剩余学位录取、三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九)公布三级达标高中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十)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三级达标高中志愿。

(十一)三级达标高中剩余学位录取、体育学校录取。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

(二)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需经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泉州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

(三)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四)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各中学应重视并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见附件2)由学校统一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解释。

附件:

1. 南安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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