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门中考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考试方案

更新时间:2020-12-22 20:22:29

2021江门中考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考试方案

 考试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到户籍所在地(随迁子女到居住证领取地)参加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此测试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因病、残等确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技能测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各市(区)教育部门认定,江门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报市教育局。

 

  考试内容和方式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的必修模块的内容和选择性必修模块的任意1-2个模块内容,以模块内容要求和学业质量水平要求为基准。具体见附件各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要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有机结合。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由各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江门市直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

 

  体育与健康科目

  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是“过程性评价”,运动技能测试是“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
 (1)运动参与。学校根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制订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及课外体育锻炼考核办法,在每学期末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课堂学习、大课间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体育竞赛参与及表现情况等进行评定或考核打分。

  (2)体质健康测试。测试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列项目,每学年1次,采用统一的测试方法。通过集中测试、集中体检或体质达标运动会等方式,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测试。测试成绩评定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1次,补测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为不合格。

  (3)运动技能测试。在田径、游泳、体操(健美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跳绳等6大类运动项目中选择至少1项,考试项目必须是运动项目的核心技能。

 

  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

  采用“过程性评价+必修课程测试+专项艺术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艺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或《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的必修模块和选择性必修模块中的1-2个模块。

  (1)过程性评价。学校在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程考勤、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及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表现和艺术鉴赏、审美感知能力等予以评定。

  (2)必修课程测试。采用笔试或计算机测试,主要用于艺术鉴赏或基础理论等知识类的测试。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在艺术鉴赏、审美感知和文化理解方面的能力。考查内容主要是必修模块的内容。

  (3)专项艺术技能测试。自主选修模块测试,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1-2项艺术技能进行实践考核。音乐科目为歌唱(含合唱)、演奏(含合奏)、舞蹈表演(含群舞)、戏剧表演(含集体表演)、音乐基础理论和视唱练耳中的1-2项技能。美术科目为绘画、中国书画、雕塑、设计、工艺和现代媒体艺术中的1-2项技能。以学生实际能力测试为主,着重考查学生实践活动中的艺术表现(表演)和创意实践方面的能力和特长。

 

  信息技术科目
 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必修模块的全部内容。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操作能力评定两部分。可以采用纸笔测试、上机测试、过程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条件成熟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形式。注重考核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等核心素养实践能力。

 

  通用技术科目

  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必修模块课程《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全部内容,考试形式分为笔试(或机试)和实操测试两种。过程性评价主要考核学生上课出勤、团队合作、设计与制作等方面情况。终结性测试应注重考查学生的技术意识、工程思维、图样表达、物化能力等学科核心素养与实践能力,以及创新创造、团队合作等精神。学生自主完成的1-2件有代表性的技术作品,也可作为实操测试成绩认定的主要依据。

 

  考试时间和时长

  各科目考试时间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过程性评价根据课程的进度确定,一般在平时进行。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既可集中考试也可分散考试。原则上,体育与健康在普通高中3年每学年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高三年级还须进行技能测试;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不早于第3学期不迟于第5学期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不早于第2学期不迟于第4学期考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下称“非体育科目”)终结性测试时间由各市(区)教育局统一, 江门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教学进度自行确定;体育与健康科目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由各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该科测试标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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